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7年9月24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07年9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11名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宏图三胞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美丽华实业(南京)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美丽华实业(南京)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因本项担保为对关联方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南京市浦口高新区03栋2楼”变更为“南京市浦口高新开发区新科四路11号”,并对公司《章程》中注册地址进行相应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宏图高科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7年10月11日于公司总部召开宏图高科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同意宏图三胞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美丽华实业(南京)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10月11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1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07年10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议案全文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会议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
登记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07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25)83274780 83274692
传 真:(025)83274692
联 系 人:袁媛 王浩
(六)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同意宏图三胞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美丽华实业(南京)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赞成、反对、弃权)。
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07- 04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美丽华实业(南京)有限公司(下称“美丽华实业”)
●担保金额:本公司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图三胞”)拟为美丽华实业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美丽华实业提供了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前,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585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300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为对关联方担保,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美丽华实业拟在中信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公司子公司宏图三胞拟为其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因美丽华实业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本担保为对关联方担保。美丽华实业以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了反担保。
二、担保对象简介:
美丽华实业注册地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209号,法人代表李伟,注册资本550万美元。经营范围: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生产鞋类、皮革制品及半成品,生产服装,其他服饰类产品及半成品,皮革、鞋类后整饰护理用品;销售自产产品。
截至2007年7月31日,美丽华实业总资产5402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3916万元,负债合计20107万元,资产负债率37.22%。2007年1-7月主营业务收入31919万元,利润总额4486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高,反担保具有保障。美丽华实业为支持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子公司宏图三胞对其提供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担保为对关联方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前,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5850万元,控股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3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占本公司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5.68%。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