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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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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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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1版:信息披露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福建省燕京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增发A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申购中海油服的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美国新桥投资集团持有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4.99%股权并终止合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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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2007年09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ST华侨     编号:临2007-049号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7年9月21日公司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会议室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给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琼民破监第2号的《通知》,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公司应偿还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5,813,313.38元并予以强制执行,以及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福建金山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1610.30万股股权及其投资收益一案作出通知。该事项已于2007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租赁公司破产案件程序中作出的(2005)海中法破字第4-44号民事裁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4条之规定,现通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