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2007年09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ST华侨 编号:临2007-049号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7年9月21日公司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会议室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给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琼民破监第2号的《通知》,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公司应偿还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5,813,313.38元并予以强制执行,以及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福建金山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1610.30万股股权及其投资收益一案作出通知。该事项已于2007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租赁公司破产案件程序中作出的(2005)海中法破字第4-44号民事裁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4条之规定,现通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