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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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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7年09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07-011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7年9月26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题为《资源企业海外融资再箍紧 大同煤业H股计划受挫》的文章,该文提及公司H股发行计划受挫,且并未得到管理层的支持,方案面临调整等情况。

      二、澄清声明

      1、公司于2007年5月30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计划继续发行不超过30,000万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为此,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就H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H股发行涉及的相关基础工作正在研究讨论中。公司目前尚不存在涉及H股发行的法律障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2、关于公司所属煤峪口、同家梁、四老沟、忻州窑矿井的采矿权,公司办理了上述四个煤矿的以公司为采矿权人的《采矿许可证》。同煤集团公司以有偿使用的形式办理了塔山矿井的采矿权证。目前本公司、同煤集团公司和同煤大唐塔山煤矿公司正就该等采矿权转让或租赁给同煤大唐塔山煤矿公司事宜进行商讨,并经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履行了相应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报刊和网站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材料

      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