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记载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未增加新提案。
2、本次会议提案无被否决和被修改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26日上午10:00时在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6069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5300000股的57.6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议案共5项。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6069580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100%;
弃权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0%;
不同意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0%。
2、审议《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同意6069580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100%;
弃权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0%;
不同意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0%。
3、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同意6069580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100%;
弃权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0%;
不同意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0%。
4、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同意6069580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100%;
弃权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0%;
不同意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0%。
5、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同意6069580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100%;
弃权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0%;
不同意0股,占参会表决权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聘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07-02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记载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9月26日11:00时在公司办公楼一会议室召开第七届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董事严廷林委托邹宪君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唐益、刘斌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议事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处理闲置资产的议案》:
公司闲置资产重庆办事处房产经四川蜀威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以2007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参考价值为人民币 6757700.00元,拟通过四川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