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7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 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07 年9月2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辽宁方大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 发行方式;
(3) 发行数量;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 锁定期安排;
(6) 上市地点;
(7) 发行价格;
(8) 定价依据;
(9)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4. 审议《关于签署〈资产认购股份意向书〉及<资产认购股份补充意向书〉的议案》(辽宁方大回避表决)
5.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辽宁方大回避表决)
11.审议《关于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辽宁方大回避表决)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辽宁方大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的议案》(辽宁方大回避表决)
13.审议《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07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见附件一)
2.登记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7年10月8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4.注意事项:
①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②会议时间估计半天。
③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④联系方法:
联系人:马杰 赵文霞
联系电话:0931-6239219 6239221
传真:0931-6239221
邮编:730084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附件:
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 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T方大"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个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议个案拟投反对票,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个议案拟投弃权票,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进行表决,以第一次表决为准。进行网络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出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决议事项行使投票表决权,投 票。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200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