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如何监督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2007年09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连载(19)
基金托管人又叫基金保管人。为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防止基金资产被挪用或侵害,基金一般都要委托一个保管机构来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在我国,一般是有实力的商业银行当基金托管人。托管人代表持有人保管基金的所有资产。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要签订协议,规定各自的责任。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保管基金资产、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动作、复核审查基金净值、基金的业绩、保管基金的账簿、进行资金清算。对于开放式基金,托管人还要对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方法和价格计算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一般都设立专门的托管部,配备专门的人员和设备负责基金的托管。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进行每天的监控,基金与外部的所有资金和证券清算是由托管人进行的。所有有关基金的收入、费用和分红等等事宜也都由托管人进行监督和复核。托管人有责任确保所有有关基金的财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基金的资产不会受到非法侵害。
所以,托管人的存在有力地提供了一个保护投资者的措施,托管人制度是共同基金的一个显著特点。(中国证券业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