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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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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铁路公司上市 不忘“自我保护”
    2007年09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7月份,德国大联合政府两党终于就德国铁路公司私有化事宜达成初步协议,同意该公司在2008年底部分私有化并上市。此后,在公司上市方式上,两党和铁路公司不断提出发行民众股、记名股或引入黄金股份制度等特殊方案,以期在德国铁路公司私有化的同时,确保德国政府的控制权和铁路系统安全。

      根据目前达成的计划草案,德国铁路公司上市的主要资产是盈利性最好的中心城区交通线运营权,而总长3.4万公里且亏损的铁道网和车站仍属国有资产,将与上市资产分开。公司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相当于总股本的20%至25%,到2009年将实现49%的股份公开募股。

      在德国铁路公司上市问题上,德政府内的社会民主党一直强调要确保国家的控股地位,并提出上市时应发行无表决权的所谓“民众股”。如同上世纪60年代下萨克森州政府为控制大众汽车而制定的《大众法》一样,在这种安排下,即使其他股东持有再多股份也无法控制公司。

      此外,社民党还试图引入黄金股份制度,确保德国铁路的控制权不旁落他人。“黄金股份”一般为国家所持有,持有者享有超越其他股东的特殊权利,其中最主要的如复合表决权和否决权,这些权利往往在企业并购或引入战略股东等重大决策时被运用。

      不过,对实行黄金股份制度和发行民众股这种极端方式,德国政府也存在一定担心,那就是德国铁路公司股票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将大大降低。

      最近,德国铁路公司董事长梅多恩又提出了一个新建议,即发行记名股。这样,德国联邦政府作为未来的大股东,可以对股东结构一目了然,对可能出现的暗中操纵股价或恶意收购情况也可以有效防范。目前,一直反对发行民众股的德国财长施泰因布吕克已经表示支持梅多恩的发行记名股建议。

      有德国媒体认为,上述种种方案首先是针对那些试图染指德国铁路的美英对冲基金,以及来自其他国家的投资基金,但也反映出德国政府内部在国有企业私有化问题上的重重分歧。此前,来自社民党的德国运输、建筑和城市发展部长蒂芬泽甚至表示,德国铁路公司2008年底前上市的计划很可能会被推迟。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