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深圳证监局颁发的《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以下《通知》均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颁发的《通知》),我司认真学习和研读了《通知》,并严格按照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规定,全面对照《通知》的相关要求和指导事项,开展公司治理自查工作。
在自查阶段,公司明确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工作目标、组织安排和时间点,并按照时间点划分了具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长凌克先生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董事、总裁张华纲先生具体组织实施;董事、董事会秘书郭国强先生负责安排和落实。公司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总经理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小组由总裁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参加工作小组,确保了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在自查过程中,不但对照公司治理有关规定以及自查事项,认真查找本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而且对查找出的问题制订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同时,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报送深圳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上予以公布。
一、公司治理自查专项活动情况
(1)2007年4 月30日,公司在学习领会中国证监会《 通知》 和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的基础上,制定并向深圳证监局上报了《 关于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计划》 。
(2)公司对照《“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 的内容和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工作安排,于2007年6 月30日完成了《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
(3)2007年7 月9日,公司将《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提交金地集团2007年第1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4)2007年7 月12 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1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上报深圳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5)2007年7月14日,经深圳证监局核准,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www.gemdale.com)公告了《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设立了专门的热线电话(0755-8203 9803、8384 4828)和网络平台,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6) 2007年7月24日至8月15日,公司向30多家的机构单位发送了《金地集团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评议调查问卷》,并收到22份问卷的反馈。
(7)2007年8月3 日,公司在全景网上组织开展了历时两个小时的“公司治理自查专项活动的交流会”,并于次日在“证券时报”刊登回放。
(8) 2007年8月27日,深圳证监局对本公司进行公司治理活动的现场检查。
(9) 2007年9 月4 日,深圳证监局就现场检查情况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07]27号)。
(10) 2007年9 月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出具《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
二、公司治理自查专项活动之公众评议情况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公众评议工作,我司搭建了多种评议的沟通渠道,并采取了一系列评议措施来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详细工作如下说明:
首先,我司设置了专门的投资者电话和邮箱(0755-82039803、83844828;IR@gemdale.com)用以接听和接收广大投资者的建议和想法,并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和客观的回答投资者的疑问,努力实现公司治理情况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其次,我司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面、严谨地对公司展开治理自查,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多个部门参与该治理自查活动中,努力实现公司治理自查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在公司开展治理自查活动及编制自查报告过程中,我司积极与深圳证监局专管员和相关领导进行充分沟通,努力提高我司治理自查报告的质量和完整性。同时,我司于2007年7月12日正式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获得通过。为了提高《公司治理自查报告》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我司特别请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我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发表独立评价意见,并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认可。
2007年7月14日,我司正式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提交上交所,申请公告,并公布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监局的公众评议邮箱,接收公众的评议,同时我司将以上信息在公司内、外部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公布,意在扩大评议范围,更广泛的接收投资者的评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众评议的可鉴性和有效性,2007年7月24日、2007年8月3日我司向30多家基金、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发送了《金地集团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评议调查问卷》,从公司管理的规范性、独立性,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公司绩效评价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多维度地对广大机构投资者进行调查。截至2007年8月15日我司共收回问卷22份,其反馈结果表示,机构投资者对我司的治理结构及其状况普遍较满意,其综合评价意见为:公司具备优秀的经营管理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且日常管理规范、透明;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长期以来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发展迅速、成长可期,资本市场形象良好,并在投资者中建立了良好的信任。
另外,为了提高我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我司开展了多次、多形式的培训,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金地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承诺函》。
最后,2007年8月3日,我司在全景网(www.p5w.net)上组织开展了历时两个小时的“公司治理自查专项活动的交流会”,公司董事长凌克先生、总裁助理黄俊灿先生、董事会秘书郭国强先生、财务部总经理韦传军先生以及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了该次交流会,全方位地解答在线投资者的提问。该次交流会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关注和参与,互动气氛非常热烈,不但增进了投资者对我司的了解,而且也增强了我司对广大投资者的认识,有效地提高了互动交流的价值和意义。
三、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2007 年8 月27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 2007 ] 28 号)的要求对我司进行了现场检查;2007年9月4日,深圳证监局就该次现场检查情况向我司下发了《关于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07]27号),在该意见中,深圳市证监局认为,我司重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能按照要求做好治理自查及公众评议工作,“三会”运作较规范,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比较健全,对于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的各项通知要求落实情况较好。但同时也指出,我司公司治理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如董事会对董事长的部分授权过大。
2007年9月13日,我司召开了2007年第30次临时董事会,依据《关于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07]27号)中有关董事会对董事长的部分授权过大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即对2007年4月17日公司2007年第7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董事长授权的议案》中对相应的授权金额从单笔不超过二十亿元修改为伍亿元。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规模快速增长,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日常工作效率,提高融资效率,确保落实各项目所需资金,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行决策决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及借款事项,包括:本公司新增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单笔贷款(含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单笔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价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状况作出的评价,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公司治理工作,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继续秉承与光大公司“用心做事,诚信为人”的核心价值观,以国际最优秀的公司治理标准为目标和标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尊重股权文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努力成为中国最有价值的国际化地产企业。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07-048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股权
受让取得东莞市塘厦镇中心区塘坑水库
商住用地项目51%的收益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增强公司在“珠三角”区域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通过股权受让方式以2.04亿元的价格获取东莞市塘厦镇塘坑水库商住用地项目公司51%股权,取得该地块的开发经营主导权和51%的项目收益权,其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东府国有(2006)第特829号、 东府国有(2007)第特193号 、东府国有(2007)第特301号、 东府国有(2007)第特302号 。该项目地块位于东莞市塘厦镇中心区塘坑水库东岸,用地总面积为180016.5平方米,容积率为1.8,计容建筑面积为32.4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07-049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
与ING基金天津格林世界项目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与ING房地产设立并管理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基金(以下简称“ING基金”)就合作投资金地天津格林世界项目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合作经营合同》等交易文件。
现因交易文件未能取得天津市相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双方于2007年9月27日签署了《合作终止协议》,终止公司与ING基金在天津项目的合作,并取消所有天津项目的交易文件。
公司与ING基金在佛山06B地块及武汉积玉桥项目的合作已取得所需相关审批机关的批准,项目合作已按照相关协议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