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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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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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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9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股票代码:600321         编号 临2007-017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28日在成都市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8896.61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7%,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1名,代表股份8833.5万股;流通股股东4名,代表股份63.1143万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与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王春鸣先生作为该项交易的关联方,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流通股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55.89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896.6143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关于董事会设立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896.6143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肖兵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