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董事长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议案及表决书等材料以专人送达和传真、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有关召开程序合规合法。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8票赞成形成决议如下:
一、因工作岗位变化,冯戎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推选胡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胡强,男,汉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经济学博士。中国证监会注册保荐代表人。曾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局办公室董事长秘书;光大证券有限公司北方总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部门正职级),光大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同时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现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二、因工作变动,李永飞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推选宁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宁向东,男,汉族,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曾任清华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北京市经济学总会理事,北京市跨世纪“百人工程”和北京市社会科学“百人工程”成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胡强先生和宁向东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
三、同意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通知)。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07-29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会议室
3、召集人:经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议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0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邀请出席的律师等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转让新疆宏源建信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详见2007年8月31日及本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五届十三次、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7年10月11日;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19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方式:
A、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B、自然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C、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62267799-6606
传 真:0991-2301779 010-62294449
联 系 人:彭晓嘉 卫学玲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19楼
邮 编:830002
2、出席会议者住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赞成、反对、弃权”栏目中用“〇”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如无任何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