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的补充公告
2007年10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9月6日、2007年9月10日、2007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aig-huatai.com)发布了《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由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涉及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的投票表决,故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原公告中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投票时必须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做下述补充说明:
对于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QFII,根据其所属国家的惯例,经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人员在表决票上签名后,其表决票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效力等同于中国国内机构投资人在表决票上加盖单位公章,而无需另盖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