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再次就网络投票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0月11日9:30-11:30、13:00-15:00
二、审议事项:
a) 关于转让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
详见2007年9月26日临2007-018《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b) 关于发放董事津贴的议案
详见2007年6月29日临2007-01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0月11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060;投票简称:海信投票;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现场投票又通过网络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出席会议人员
a)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b) 股权登记日:截至2007年9月28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