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一体化实际上是城市化的体现,这期间避免不了土地的集中。然而,仅有土地集中,并不能促动城市化的进展。况且,不同机制与模式的土地集中,所产生的效果也相去甚远。那么,有效促进城乡一体化或者城市化进程的充分条件是什么?何种机制与模式的土地集中才最有效也最公正呢?
近日有机会去了趟已经名声在外的山东南山集团公司,在所见所感之中找到了答案。
站在位于胶东半岛龙口市的南山之巅,可以一览十公里外的浩瀚渤海。山脚下,1990年以前还是一个贫穷小村落,从纺织厂开始起步,今天已是一个包括铝业、能源、纺织服装、酿酒、旅游、教育、医疗、建筑等多个产业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公司,位居中国五百强之列。
真正引起我兴趣的,倒不是什么传奇故事,而是在南山看到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集工业区、教育区、旅游区、居住区、商业区于一体的典型集约化小城镇,格局科学合理,规划大气而实用。在第一期建设的城镇里,包括南山集团先后兼并的30余个自然村及其居民,共计4万余人。他们不仅成功地由农民转化为产业人员与城镇居民,而且进入了“小康生活”时代。
由此,南山给我的最大启示是两点:工业化是城市化或者城乡一体化的前提条件,也可以说是充分条件;工业化同样是城市化过程中土地集中的前提,而有效的土地集中模式必然是自发性质的,或者说是本着市场化原则进行的,即南山人讲的“行政村兼并”是也。
设想,如果没有当年赖以起家的纺织业,哪来的资本积累、胆识与经验去发展服装、铝业、能源等产业呢?没有这些工业厂矿企业的资本积累,以及发展过程中所不断提出来的各种需求,又凭什么去创办教育、医疗、现代农业、酿酒以及旅游业呢?又哪来的资本去规划设计比大城市社区与居民住宅还要漂亮洁静的新型居民生活商业区呢?
然而,在城市化或者城乡一体化的推进热潮中,不少地方却忽略了这一原则与前提条件。在没有相当的工业化积累与远景规划的情况下,有的地方政府就一厢情愿地设计起“城乡一体化试验”的新型政绩工程来。运用行政手段,推行农村人口的聚集,片面地在住宅建筑上追求整齐划一。这样的 “城乡一体化”建设,不仅着实是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还大大增加了城市化应有进程的成本。
有的地方政府天真地以为,只要取消了传统城乡居民身份之别,统一称作“居民”,便步入所谓的“城乡一体化”了。尽管不能说一点意义也没有,但没有触及到城市化的本质条件———工业化。
通过工业化积累的财力基础来推进城镇化建设,并非是南山之首创,中国也不乏农民靠自身力量推进村落转型的事例。然而,创业领头人在将自己居住的村子带富之后,又能依“兼并”手段,在自愿自发的基础上,将周边越来越多的村子予以集中,先后带入到工业化与城镇化浪潮中,达成“小康社会”的共同富裕,在我所知的范围内,南山应是一个首创。
南山人的“兼并”,是工业化进展到一定阶段时发生在产业领域的现象,因而也只有在工业化推进与积累达到一定程度的南山集团,才可能利用这一现代产业集中机制,将自身的力量伸展到越来越多的村子。这一集中过程是一个生于农村兴于工业化的民营企业去兼并别的村落,没有政府直接参与的影子,没有行政手段,有的只是南山集团的吸引力,有的只是地方政府的背后支持。
正是先行走入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村落与农民那有声有色的转型、富裕与进步,树立起了强大的榜样力量。它比任何级别的行政力量都要来得强大与有效。所以,发生在村落之间的这一大规模兼并,实际上是一个机制的巨大转变,其精髓就是自然、自由的市场化原则。
那些拟被兼并村子的农民看到了加入南山集团的巨大比较利益,才使南山集团成功兼并了越来越多的村子,也才使其能够利用的资源———尤其是劳动力与土地———越来越丰厚,发展基础越来越稳固,发展潜力越来越大,也才使这一工业集团所带动的城镇化范围不断延展,城镇化的集约程度越来越细致。这种越来越具有广度与深度的城镇化,是真正符合现代化意义的城市化。
然而,我国绝大数地区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与人口集中机制和模式,却是政府直接参与多,行政手段多,强制成份多。特别是对农村土地,名义上是集体所有,实际上是集体成员甚至集体代表说了不算,最终均被强行集中为地方政府所有———不准农村土地直接入市交易就是这一行政过程的典型体现。非市场化的土地集中,在满足了一部分工业化与城市化需要的同时,造成了一系列官民矛盾、城乡纠纷,以及大量浪费。比如,好多城市的开发区在耗巨资“七通一平”后却长期处于严重吃不饱状态,甚至陷于荒凉。
之所以如此,恐怕是基于政府官僚体系的主观武断,基于对城市化与土地集中之间关系的急功近利的错误理解,基于行政手段的软约束,基于“政绩工程”或“面子工程”对官僚晋级的台阶作用,基于各种官商勾结的投机力量的普遍化,基于诸如南山集团这样的来自农村又能走出农村的民营资本力量的缺乏,等等。
在笔者看来,如果说,对政府官僚机制改革需要相当的时间和过程,那么,现在可以着手的有效途径就应当是鼓励南山模式发展壮大,并能尽可能多地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