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沪、深交易所《关于加强账户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将对小额休眠账户实施另库存放、中止交易的措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额休眠账户简称休眠账户,是指证券账户余额为0、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人民币、最近连续3年以上无交易的A股账户及对应的资金账户(以下分别简称休眠A股账户和休眠资金账户)。
二、我司将在2007年9月28日起对小额休眠账户实施另库存放、中止交易。
三、2007年10月8日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把证券市场全部的休眠A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中做另库存放,同时沪深证券交易所将分别对沪市、深市休眠A股账户作退出交易系统的技术处理。
四、自2007年10月8日起,投资者如需恢复使用休眠账户,须投资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等材料,到我司开户营业部申请办理激活手续。
1、激活小额休眠资金账户和指定交易在我司的沪市休眠A股账户,由我司受理;
2、申请激活无指定交易的沪市休眠A股账户、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
3、我司受理投资者申请激活小额休眠账户后,先在我司柜面交易系统完成激活,然后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激活指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登记结算系统中激活账户并通知交易所做恢复交易权限处理,次一交易日账户可正常使用。
五、如休眠账户属不合格账户,规范后方可激活。
六、我司将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传达本公告内容,若客户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七、监管部门及各相关机构下发的以下通知与本公告内容相关,客户可登录各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文,网址:www.csrc.gov.cn);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文,网址:www.chinaclear.cn);
3.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账户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上海www.sse.com.cn、深圳www.szse.cn)。
八、客户如需进一步知悉本公告内容,请向我司所属各营业部咨询。我司各营业部咨询电话详见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sc.com)和客户服务平台(www.96507.com.cn)中相关信息。
账户规范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权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并予以支持、配合,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竭诚为您服务,保证您的合法权益。
有关我司账户规范的详情请咨询客户营业网点或拨打我司客服电话:0571-87782222或者登陆我司网站(www.foundersc.com)和客户服务平台(www.96507.com.cn)。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