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称马鞍山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房屋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07)合民一初字第120号。
同时本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公告》((2007)合民一初字第120号),称:本院在审理原告马鞍山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房屋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已根据原告马鞍山市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查封被告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天智路与黄山路交叉口的科大创新“研发中心”裙楼建筑物及所使用的土地。查封期间,上述房屋禁止办理转让、登记、过户及抵押等相关手续。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本公司产业基地建设了“创新研发大楼”工程项目,该项目已于2007年初封顶。“创新研发大楼”为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环路与黄山路交口的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大楼。该房产总建设面积约22300平方米,分为主楼和裙楼二部分。主楼共九层,建筑面积约18300平方米,裙楼三层,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为框架结构。“研发大楼”占地面积约15亩,所占土地的原有用途为“综合”用地。
公司曾于2007年初与马鞍山市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研发大楼裙楼转让,签署意向协议。后,公司多次约谈马鞍山市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希望与其解约,未果。
在我公司发函马鞍山市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解约后,2007年7月24日公司与合肥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安徽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分别签订转让合同,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拟购该大楼主楼1~4层、裙楼1~2层,安徽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拟购该大楼主楼5~9层、裙楼第3层。
本公司曾在重大合同公告中(详见2007年7月26日上海证券报),充分提示存在诉讼风险和涉及违约赔偿等争议事项的相关风险,其后公司也在积极努力推进相关事项的解决。
按合同约定,公司先后于2007年8月15日和2007年9月18日收到合肥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支付购房款各810万元。于2007年7月30日收到安徽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支付购房定金30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暂无法判断,具体数据以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2、《民事裁定书》;
3、《民事起诉状》;
目前,案件的开庭审理日期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