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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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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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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07年10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重要提示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52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其中网下配售60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保荐人(国信证券)”)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10月12日(T-4日)至2007年10月15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或上海参加现场推介会。

      5、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配售时间为2007年10月17日(T-1日)9:00~17:00至2007年10月18日(T日)9:00~15:00;网上发行时间为2007年10月18日(T日)9:30~11:30、13:00~15:00。

      7、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T-3日)17:00时(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8、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7年10月12日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国信证券将于2007年10月12日(T-4日)至2007年10月15日(T-3日),在北京和上海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和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注:1、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2、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欢迎垂询:

      深圳联系人:张小奇     咨询电话:0755-82130556、82133093

      上海联系人:郭照宇     咨询电话:021-68865435

      北京联系人:王晓娟     咨询电话:010-66211964

      三、其他重要事项

      1、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2、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可从国信证券鑫网(www.guosen.com.cn)下载《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表》,也可在现场推介会从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领取。

      3、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T-3日)17:00时(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

      4、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5、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7年10月17日(T-1日)公告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中公布。

      6、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价格上限不得高于价格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T-3日)17:00时(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怀忠

      地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10号

      电话:0379-64326068

      传真:0379-64326068

      联系人:郭泽义、朱健平、叶华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 如

      住     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大厦20层

      电     话: 0755-82130556、82130572

      传     真:0755-82133203、82133303

      联 系 人:龙涌、张小奇、郭照宇、张闻晋、孙金男、王晓娟

      附件1: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表

      询价对象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为必填项。

      2、本表须于2007年10月15日(T-3日)17:00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国信证券,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3、询价机构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询价表无效。

      4、“询价对象名称”中填写的名称须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称一致。

      5、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6、“报价依据”一栏可另附专门说明。

      附件2: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参与回执

      联系电话:0755-82130556、82130572 传真:0755-82133203、82133303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