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477572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1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8月28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10月1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0月1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特别承诺:部分未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对价安排由海口海越代为垫付,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需上市流通时,须向海口海越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产生之红利及其它一切收益。并在取得海口海越的书面同意后,由本公司董事会向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
履行情况: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有36家非流通股股东未书面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等股东合计持有6075000股,共应支付对价967704股,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已经为该等股东垫付了其应该承担的对价。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104.05万股内部职工股已满三年,于2007年2月8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动。
2)公司经2007年5月18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07年6月11日实施了分配方案,以2006年末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5股,用资本公积转增股份3.5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80.00万元。分配公告已于2007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送股和转增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从19800万股,增加至29700万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分配、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诸暨市天启电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共持股1182744股,目前尚有300000股未支付对价,应支付对价为47788股,该部分对价由海口海越垫付。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诸暨市财经实业公司”共持股1119690股,目前尚有300000股未支付对价,应支付对价为47788股,该部分对价由海口海越垫付。
(3)原股东“海盐县银珠米业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股通过司法拍卖,股东已变更为“王帅”。该部分股份尚未支付对价,应支付对价为23894股, 该部分对价由海口海越垫付,股份过户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4)原股东“杭州热带雨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股,股东已变更为“陈丽玲和陈美英”,其中陈丽玲持股105000股,陈美英持股45000股,该部分股份均未支付对价,应支付的对价分别为:陈丽玲16726股,陈美英7168股, 该部分对价由海口海越垫付。股份过户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让(或拍卖等)而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意见的结论:
海越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477572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1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尚未收到海口海越公司同意下表中列示的股东所持股票上市的确认函,该等股东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暂不上市流通。
单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