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有取消提案的情况:原定审议的《关于公司参股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由于预计该项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须报有关证券监管部门审核,不能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期前得到确切审批结果,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拟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参股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详见《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取消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临2007-030>号》)。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12日上午在哈尔滨国际科技城专家公寓(哈尔滨市开发区机场路迎宾集中区天平路)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代表股份61,760,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世强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熊晓洋先生辞职的提案》。赞成61,760,6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董事熊晓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着手提名新任董事人选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熊晓洋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二)《公司追加房屋抵押贷款额度的提案》。赞成61,760,6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向宁波市工商银行东门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解放路支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额度拟由人民币壹亿元追加调整到人民币叁亿元(包括短期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以内。为此,公司将坐落在宁波市中山东路220号中百大厦一至四层及地下两层房产(共计建筑面积25,088.87平方米)及其土地重新评估后作为抵押,期限自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即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起至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手续。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陈斌律师审验和见证,提出结论意见: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
2、会议记录
3、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4、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