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长、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随着产业多元化发展战略的推进,公司大部分新兴产业和配套产业都进行独立注册,为进一步规范母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修订。
原《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家具、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电子商务;软件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范围修订为:“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家具、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电子商务;软件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将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应内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