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07年10月12日上午9时,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康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公司股份35,913,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西安交大开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相关房产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西安交大开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开元”)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80号的1、2幢房屋(建筑面积22,218.38平方米)转让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773万元,对方以货币资金支付。
表决结果:
同意35,913,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西安交大开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回购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49.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海开元回购本公司所持有上海开元的全部49.55%股权,回购价格为人民币9095万元,上海开元以货币资金支付。上海开元以出售相关房产所得款项向本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
公司股东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142,455股,占总股本的6.63%)是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1,771,412股,占出席会议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后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后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后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交大博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张武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为本议案批准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截止日。
表决结果:
同意35,913,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交大博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由5-7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当其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该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
同意35,913,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交大博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用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
同意35,913,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