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
第 七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第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07年9月29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2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为昌河铃木贸易融资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全体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昌河铃木)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将向中国银行贸易融资4000万元,用于进口件的开证采购,公司将为此笔款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昌河铃木贸易融资之日起一年。截止到目前,公司除了为控股子公司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8000万元的担保外,没有其他担保事项。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372 证券简称:昌河股份 编号:临2007—28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对 外 担 保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07年度第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昌河铃木)向中国银行贸易融资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为此笔款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昌河铃木贸易融资之日起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41%)
担保协议总额:4000万元
担保方式:等额担保
担保期限:自贸易融资之日起一年
债权人:银行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情况:
昌河铃木是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美元2.518亿元;经营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法定代表人:李耀。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系列轿车、微车和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以及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
昌河铃木目前资产情况(2007年8月31日)如下:资产总额38.83亿元,净资产19.84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昌河铃木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为其提供担保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经公司2007年度第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到目前,公司除了为控股子公司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8000万元的担保外,没有其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第七次董事会决议
2、昌河铃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昌河铃木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