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务部同意设立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9月11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康明斯有限公司、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生产车用柴油发动机项目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临2007-032号),其中公告“此次合资事项尚须报商务部审批合资合同及相关文件、合资公司章程后,方可注册成立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8日,商务部出具了《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1703号),批文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康明斯有限公司及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在北京投资设立“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合资四方签订的合资合同及其附件和公司章程。
2、公司投资总额27.0687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08亿元人民币,其中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2亿元人民币,以人民币现金投入,占25%;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2亿元人民币,以人民币现金及土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25%;美国康明斯有限公司出资1.008亿元人民币,以技术转让费及在华投资所得人民币利润投入,占10%;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032亿元人民币,以在华投资所得人民币利润投入,占40%。各方应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出资额的15%,其余部分两年内缴清。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间的差额,由公司利用国内外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3、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
4、生产规模:年产2.8L和3.8L车用柴油发动机40万台。产品排放指标须满足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5、合营期限为30年。
批复要求公司凭此批文到商务部领取批准证书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007年10月11日,商务部出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7]0391号),主要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中文: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英文:BEIJING FOTON CUMMINS ENGINE COMPANY LTD.
企业地址: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
经营年限:30年;
投资总额:27.0687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0.0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
投资者及出资额: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200万元人民币,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200万元人民币,康明斯有限公司出资10080万元人民币,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0320万元人民币。
公司将按程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成立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并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