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王雨,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红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向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查燕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期末21,782,251.21元比年初3,378,193.35元增长了544.79%。增加的原因系公司所属子公司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因开发房地产而预付的工程款增加;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3,077,987.17元比年初154,508,062.23元减少了98.01%。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主要是因本年公司将持有的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90%的股权进行了处置;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期末10,000,000.00元,系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发项目所需资金而向本公司大股东借款所致;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期末1,158,071.20元比年初25,253,420.63元减少了95.41%。预收账款大幅下降的原因为去年末预收的深圳市尔泰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购买本公司原子公司北京红狮公司股权转让款,2007年红狮公司90%股权已过户至尔泰投资,并全额收妥尔泰投资支付的购买子公司款,该预收账款即下降;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106,390,228.86元比年初335,030,453.70元减少了68.24%。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是因本年公司归还了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款项;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期末8,071,916.60元比上年同期77,091,616.40元减少了89.53%。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减少主要系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原纳入合并范围的北京红狮涂料业务于期内出售,而新购入的房地产业务因业务周期原因尚未能于报告期内形成收入;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费用期末11,933,696.84元比上年同期37,136,322.31元减少了67.87%。管理费用的减少主要系因公司原业务出售后相关管理人员及费用减少;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收益期末-6,036,142.00元比上年同期3,131,916.36元减少了292.73%。投资收益本期为负数主要系本年公司处置子公司形成亏损;
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比去年同期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原因与公司主业转换有关,目前尚在投入期,暂未形成收益。
因公司主业转型为房地产,目前相关项目属投入阶段,需要的资金量较大,因此本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有较大的减幅。每股经营活活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也有较大变化。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1月29日,公司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07)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6号],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诉本公司借款纠纷案已开庭审理,高新投资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支付拖欠款项700万元人民币、赔偿因迟延付款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4978711.38元人民币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法院开庭审理,尚未作出判决。
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报告期内仍处于法院审理之中,公司位于上海东方路2981号、3601号房产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详见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久昌实业有限公司在股改方案实施后的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此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沿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公司上海东方路3601号房产和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无论该房产进行拍卖或由政府收归储备,大股东沿海投资的控制人沿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拍卖所得款项或政府补偿款如低于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债务6108万元,差额部分由沿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补偿给本公司,以保障股东利益不受损失。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红梅
2007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15 股票简称:丰华股份 编号:临2007-4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07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王雨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和传真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