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鸿利收益基金降低赎回门槛
2007年10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肖莫
宝盈基金发布公告称,自今日起对宝盈鸿利收益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由1000份单位,改为500份基金单位。
公告称,对基金合同中“十一、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前的条款:“3、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并赎回;”修改后的条款:“3、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并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