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13号文件核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向截至 2007年10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鞍钢股份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 10股配2.2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07年10月16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A股股份总数为1,109,456,85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配售877,781,654股,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可配售231,675,199股。发行价格为15.40元/股。
经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进行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配股共计可配A股股份总数为1,109,456,85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配售877,781,654股,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可配售231,675,199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鞍钢股份原A股股东按照每股15.40元的价格,每 10股配售2.2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持股总量为1,053,069,087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有效认购数量为228,240,496股,占本次可配A股股份总数(1,109,456,853股)的20.57%,认购金额为3,514,903,638.40元。
2、向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持股总量为3,989,916,61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有效认购数量为877,781,654股,占本次可配A股股份总数(1,109,456,853股)的79.12%,认购金额为13,517,837,471.60元。
3、本次配售鞍钢股份控股股东鞍钢集团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全额认购可配股份877,778,420股,占本次可配A股股份总数(1,109,456,853股)的79.12%。本次配股认购配股数量合计为1,106,022,150股,占本次可配A股股份总数(1,109,456,853股)的99.69%,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发行成功。
4、本次由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进行审核验定,并出具了本次配股的验资报告。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本公告见报当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本次发行的鞍钢股份配股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07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联系人:付吉会、靳毅民
电话:0412-8419192、8417273
传真:0412-6727772
2、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
联系人:胡为敏、王文辉、李雅、叶平平、秦奇、唐雷、陈虹、陈石磊
特此公告
发行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