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邹靓
当商业银行在办理信用卡、发放贷款时越来越多的参考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逐渐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事实上早在2004年,人民银行就开始组织商业银行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6年1月及7月,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分别实现全国联网运行。在此基础上,央行征信管理部门积极与质检局、环保局、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展开合作,力求将更丰富的社会信用信息纳入其中。
央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二部主任李竞雄在接受《上海证券报》专访时表示,为了完善和推进央行征信系统建设,相关部门也正积极探索信用评级模式及征信立法。
上海证券报:建设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的商业价值及社会意义怎样体现?
李竞雄: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目前,查询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已成为所有中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的必经环节。征信系统提供的跨行、异地的信息对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同时,征信系统也有效地推动了金融创新。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征信系统的信息数据监测已有的资产组合,建立消费者行为模型,开发和销售新产品,通过更准确的定价和产品定位,提高盈利能力。
最为根本的是,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能够有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通过对系统的数据进行经济金融结构分析,能过帮助加强金融监管、为货币政策与宏观调控提供有效的依据。社会信用的概念一旦深入人心,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企业和个人的过度负债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上海证券报:目前央行征信系统是否已能够覆盖所有地区及金融机构?
李竞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于2006年建成并正式运行,实行全国集中建库,各金融机构一口接入。目前已连接了所有中资金融机构、部分外资银行和绝大部分农村信用社,信息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几乎所有金融机构的基层营业网点,在全国范围内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统一的信用档案。
另外,人总行已与最高法院、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采集法院强制执行信息、企业产品质量信息、企业环保处罚信息、企业和个人电信缴费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企业和个人参保信息,部分信息已入库,与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的合作也正在积极推进。
截至2007年3月,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收录1146万多户企业信息,其中500多万户企业与金融机构有信贷关系。个人征信系统也已收录了5.43亿人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7800万人。从数量上看,个人征信系统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个人信息数据库。
上海证券报: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还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央行征信管理部门对此是否将有所作为?
李竞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面临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各有关部门对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不同认识。
目前,人总行正在积极开展《信贷征信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上海总部也将充分利用上海金融机构集聚、贴近市场,以及人才优势等资源,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配合总行做好《信贷征信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推动征信立法。
同时,央行上海总部也进行了一些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征信管理工作的尝试。如在信用评级方面,上海总部始终坚持先试先行,稳步扩大借款企业评级的市场化进程、率先开展集团企业和中小企业评级、探索担保机构评级试点。
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上海总部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06年已为1000多家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