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十七大特别报道
  • 3:财经要闻
  • 4:观点·评论
  • 5:时事·国内
  • 6:广告
  • 8:时事·海外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专版
  • 12: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环球财讯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行业研究
  • B8:上证商学院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专栏
  • C9:地产投资
  • C10:地产投资·指数
  • C11:地产投资·指数
  • C12:地产投资·理财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2007 年 10 月 1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0版:信息披露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及定向配售A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原“清远建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资料补充登记截止提示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原“清远建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资料补充登记截止提示公告
    2007年10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的补充登记手续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0日,下午三时整。

      (二)截止2007年10月30日下午三时,因个人原因未办理补充登记手续,或补充登记资料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资料不一致的原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流通股股东,将无法参加本次公开发行的定向配售。请股东务必于截止日前尽快办理补充登记手续,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三)本次补充登记的资料核对工作的有关信息将于2007年10月22日开始于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本公司网站www.gdcncm.com及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上披露,敬请全体股东务必密切关注。

      (四)截止2007年10月30日下午三时前未办理补充登记手续的股东,可在本次发行结束及新股上市后,前往东方证券所属营业部办理相关补充登记及股份确认手续。

      本公司已于2007年8月24日发布《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体股东资料补充登记的公告》(简称“8月24日公告”,详见2007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D052版、《上海证券报》封3版、《证券时报》A5版及《广州日报》A18版或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index2.htm、本公司网站www.gdcncm.com、保荐人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并于2007年8月31日、9月11日及9月22日至9月26日期间分别发布《补充登记催示公告》、《补充登记再次催示公告》及《补充登记第三次催示公告》,提请股东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股份确认、托管手续及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信息(统称“补充登记手续”)。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简称:“公开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将于2007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补充登记手续将于2007年10月30日截止,现将本次截止补充登记手续的相关安排提示如下:

      一、截止日前的办理补充登记手续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补充登记手续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0日,下午三时整。截止日前(含该日),公司股东仍可按照“8月24日公告”所示,至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信证券”)各营业部办理补充登记手续 。因登记资料核对系统限制,办理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截止日后的办理补充登记手续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补充登记手续截止日后仍未办理补充登记手续的股东将被暂停办理补充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补充登记的原三板流通股股东将无法参加本次公开发行定向配售,该后果由股东自负。

      截止日后尚未办理补充登记的股东可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及新股上市后,前往东方证券各营业部办理,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东方证券业务咨询电话:021-962506,4008888506。

      三、补充登记资料核对

      为尽量确保已于国信证券各营业部办理过补充登记手续的股东所补充的资料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库存资料保持一致,从而顺利完成发行前的股份登记,并成功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及定向配售,本公司将于2007年10月22日起,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本公司网站www.gdcncm.com、保荐人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上通告补充登记资料核对工作的相关信息,敬请股东密切关注。如属于资料不一致的股东,请务必尽快前往原办理国信证券网点更正不一致资料,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