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07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就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中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进一步说明:
一、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2、应收账款风险分析
3、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说明
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②欠款前五名的金额合计为9,385,000.0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5.78%。
③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④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1.71%系公司子公司-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期售房增加应收按揭款所致。
二、应收股利
说明:
①公司对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股利系对渤海证券合并重组的前身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证券”)的应收股利,由于公司及天津证券分别进行了重组及增资改制,就此事项虽经公司多次协商及核对账目,但上述应收股利至今尚未收回,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发生减值的迹象。
②公司对天津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应收股利系公司重组前形成的应收股利,由于公司于1999年已对天津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投资进行了转让,另外该公司人员亦进行了调整,上述应收股利至今尚未收回,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发生减值的迹象。
三、 预付账款
期末金额较大的预付账款明细
说明:
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②一年以内的预付账款均为预付的采购钢材用款及广告费。
③一年以上预付账款22,320.00元,仅占预付款总额的0.18%,为公司本部2006年采购商品预付款余额尚未结算。
四、其他应收款
1、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2、其他应收款风险分析
3、2007 年6 月30 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欠款单位情况
说明:
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②欠款前五名的金额合计为443,869,178.35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50.90%。
③200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以拥有的18,021.46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与鲁能英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坐落在北京海淀区上地六街1号鲁能科技大厦房地产进行等额置换(详见2007年8月25日公司《关于资产置换的公告》)。近期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届时公司对南开大学电子仪器厂的其他应收款将由20,488.32万元下降为2,466.86万元。
④应收关联方天津南开戈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070,000.00元,应收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00元,合计应收关联方59,070,000.00元,占应收款项总额的5.64%。截止本公告日,应收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00元已经收回。
五、开发成本
说明:
①鲁能星城七-九期开发成本中显示年初余额406,206,220.44元,期末余额175,854,244.88元,总计减少230,351,975.56元。鲁能星城七-九期开发成本减少230,351,975.56元系根据实际受益情况将开发成本在鲁能星城四-六各期分摊所致。
②公司将开发成本未指明的待摊费用,根据实际受益情况中在开发成本中分摊。本次分摊的开发成本的构成主要是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根据这一原则分摊至四期92,550,480.65元、五期90,332,033.94元、六期47,469,460.97元。
③鲁能星城四、五、六期开发成本本期实际增加的开发成本金额分别为80,192,113.30元、78,269,898.17元和41,130,811.55元。
④根据实际受益情况鲁能星城酒店项目本次无分摊成本。
六、应付票据
说明: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全部系重庆鲁能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的工程款。
公司为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2,000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保证金金额与应付票据余额相匹配。
七、应付款项
1、应付账款
2、预收账款
3、其他应付款
其中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说明:
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②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含应付关联方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106,615,352.12元。
③账龄一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售货机业务供应商的货款。
④一年以内的预收账款全部为预收的鲁能星城四期售房款。
⑤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81.12%系公司子公司-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期商品房销售增长,预收售房款增加所致。
七、年度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或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说明:
八、委托借款事项
(一)交易概述
2006年9月8日,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鲁能”)与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英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签署委托借款合同。重庆鲁能通过英大信托向鲁能集团借款15,000万元,用于补充重庆鲁能流动资金,期限自2006年9月8日至2007年9月8日,利率按月息5.18330/00计算。由于重庆鲁能系本公司控股65.5%的子公司,鲁能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鲁能集团成立于2002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729,4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6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1807803 ;法定代表人:高洪德。鲁能集团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于电力、房地产、矿产开发业、旅游业、餐饮、娱乐、广告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06年9月8日,重庆鲁能与鲁能集团、英大信托签署委托借款合同。重庆鲁能通过英大信托向鲁能集团借款15,000万元,用于补充重庆鲁能流动资金,期限自2006年9月8日至2007年9月8日,利率按月息5.18330/00计算。该笔借款现已偿还完毕。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为15,000万元,合同签署日期为2006年9月8日,借款期限自2006年9月8日至2007年9月8日,利率按月息5.18330/00计算。合同自签章后生效。
2、定价政策
贷款利率的确定是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做参考,经过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鲁能的流动资金,为其项目运作提供资金支持,对本公司的整体业绩提高提供保障。
该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已披露。
九、其他应收款事项
(一)交易概述
2007年6月27日,重庆鲁能为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鲁能”)提供资金5,000万元。由于重庆鲁能系本公司控股65.5%的子公司,本公司与宜宾鲁能的实际控制人都是鲁能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供资金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宜宾鲁能成立于2000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宜宾市酒都路中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15001807377 ;法定代表人:孙瑜。宜宾鲁能主要经营范围为市政工程、高新技术开发、信息通讯、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国内贸易、广告、科研、教育培训、工业实业、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施工、住宿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07年6月27日,重庆鲁能为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鲁能”)提供资金5,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鲁能参股的宜宾鲁能的项目开发。该上述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已披露。
该事项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为此公司表示致歉,该笔款项已于2007年10月17日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