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18日上午11:00时
2、召开地点:汇通大厦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郭运斌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203997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0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郝万禄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203997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杨江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203997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股东提名唐乾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203997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新强 聂晓江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