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孙国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1)本公司报告期内进行了重大资产置换,将除部分负债外的全部经营性净资产置出公司,置入平煤集团部分经营性资产,公司经营业务也由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牲畜饲养放牧业、家禽饲养业等变更为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销售,资产状况以及产生现金流量和经济利益的流入时间、方式、金额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能够可靠地反映置入资产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影响,公司本期自资产置换完成后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了重新厘定,包括:坏账准备由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账龄分析法、固定资产重新分类及确定相应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确定置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等。由于无法也无需计算累积影响数,上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采用了未来适用法。
(2)公司与平煤集团进行了资产置换,在资产置换前,公司截止2006年期末已经累计亏损1,363,754,813.04元 。据此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地方税务局提出《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申请》。2007年8月9日,经该局批复同意允许公司在税法允许的年限内对2002-2006年的亏损额用以后年度的利润弥补亏损,累计可弥补亏损额1,318,050,919.89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相关规定,按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地方税务局核定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可抵扣亏损额,确认增加2006年期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调整增加2006年期末未分配利润434,956,803.56元。会计报表相关项目期初数已按调整后金额列示。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平煤集团进行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定向发行股份。
2006年11月7日本公司与平煤集团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及《新增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07年4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7]66号下发了“关于核准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定向发行的批复”,对此次重大资产置换项目进行了核准。2007年4月26日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平煤集团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2007年6月1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公司字[2007]87号文《关于同意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公司向控股股东平煤集团定向发行4亿股工作已经完成,2007年9月1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2007年9月28日本公司在指定报纸及网站刊登了《定向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至此平煤集团持有公司4亿股,占总股本的39.4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40,000万股于2007年10月8日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限为36个月,锁定期限自2007年10月8日开始计算。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该部分股票于2010年10月8日上市流通。
公司三大法人股股东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万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协议的方式将股份转让给平煤集团。过户完成后,平煤集团持有本公司622,947,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2%。至2007年10月9日本公司三大法人股股东与平煤集团已经完成了股权过户工作。平煤集团成为了本公司绝对控股股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平煤集团对公司承诺事项,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平煤集团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平煤集团继续履行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原法人股东的有关承诺。
2、平煤集团承诺所持有股份在收购完成后三年内不进行协议转让。。
3、为彻底解决平煤集团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煤集团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花露天煤矿具备上市条件后,将在合适时机以合理方式将两个煤矿置入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平煤集团整体上市。
4、平煤集团将销售公司置入上市公司,平煤集团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构,平煤集团委托上市公司统一进行煤炭销售,非经上市公司同意,平煤集团将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销售。
平煤集团向上市公司支付代理销售的佣金,以10元/吨煤为标准根据实际销售量结算。平煤集团承诺上市公司所属各矿煤炭具有优先销售权。
5、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场地,通过向平煤集团租赁取得。重组交割日起五年内,平煤集团免收租赁费;五年后平煤集团根据市场情况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市公司收取租金。平煤集团保证不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
6、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公司办公、职工生活所需的保洁、安防、绿化、供暖、用水、用电、通讯等公用事业、物业管理服务由平煤集团提供,并根据优惠(合理)的原则定价,相关设施的养护、维修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
7、平煤集团在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的基础上利用平煤集团现有资源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8、平煤集团承诺上市公司重组后,上市公司做到资产独立完整、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独立,做到充分的“五分开”。平煤集团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07-05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实现大幅增长。
经公司财务人员初步估计,公司2007年10-12月将继续实现盈利,2007年1-12月累计净利润将实现盈利,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比例将达到2700%至3200%,利润将达到1.81亿元至2.08亿元。
3.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6,508,536.34元。
2、每股收益:0.01元/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第二季度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置换,置入了优质煤炭类资产,盈利能力增强所致。本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重大变化。由原来主要肉羊、肉鸡、牦牛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变更为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销售。此外,由于实施了重大资产置换给公司带来了非经营性收益207,989,480.88元,扣除所得税影响数后,实现净利润139,328,650.41元,此收益不具有现金流,不具有可持续性。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07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