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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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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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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版:信息披露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公司名称等变更及股份转让提示性公告(等)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0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补充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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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公司名称等变更及股份转让提示性公告(等)
    2007年10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编号:临2007-058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公司名称等变更及股份转让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0月18日,接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浙江中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996,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8%。以下简称“浙江中业”)有关名称等变更和所持康恩贝部分股份转让的通知:

      1、浙江中业已于2007年8月3日在兰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变更后公司名称为: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兰溪市人民南路37—301号营业房。

      2、2007年10月18日,浙江中业与上海和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远”)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7,121,1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1%)转让给上海和远,其中:600万股将于2007年12月27日可上市流通,另1112.1176万股将于2008年12月27日可上市流通,上述转让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9.51%。上述股份转让后,浙江中业仍持有本公司587.5784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3.26%,其中501.5784股为无限售流通股,86万股为限售流通股,该86万股限售流通股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于2007年12月27日可上市流通。(有关股份转让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但公司主要股东将发生变化:上海和远将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7,121,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1%),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0日

      股票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编号:临2007-059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增持股份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康恩贝

      股票代码:60057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和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汶水东路937号1幢433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汶水东路937号1幢433室

      邮编:200031

      联系电话:021-64715196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07年10月19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报告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所持有、控制的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持有、控制康恩贝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名    称:上海和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汶水东路937号1幢433室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及代码:31010900028210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电子通讯产品、机械设备、皮革制品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及相关产品的销售。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金属材料(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二OO一年八月七日至二0一一年八月六日止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970340890X

      主要股东:                                    持股比例

      1、王强                                      65%

      2、陈国金                                          30%

      3、王传林                                         4.25%

      4、陈英                                             0.75%

      通讯方式:电话021-6471519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介绍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受让方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内容

      2007年 月 日,出让方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受让方上海和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出让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出让其持有的康恩贝限售流通股共17,121,176股(壹仟柒佰壹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陆股),占康恩贝总股本的9.51%。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 股份转让的数量与价格

      1、出让方将其持有的康恩贝17,121,176股(壹仟柒佰壹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陆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其中600万股将于2007年12月27日可上市流通,另1112.1176万股将于2008年12月27日可上市流通。

      2、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根据标的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不同, 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为两种,其中2007年12月27日可流通部分600万股(陆佰万股)每股转让价格18.00元(每股壹拾捌元),2008年12月27日可流通部分1112.1176万股(壹仟壹佰壹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陆股)每股转让价格13.38元(每股壹拾叁元叁角捌分),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25680.1335万元(贰亿伍仟陆佰捌拾万壹仟叁佰叁拾伍元整,平均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元)。

      支付方式

      股份转让价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受让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定金并分期付清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股份转让价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受让方按以下方式付清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25680.1335万元(贰亿伍仟陆佰捌拾万壹仟叁佰叁拾伍元整)。

      (三)受让方承诺:在股份转让完成后,遵守出让方在康恩贝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股份上市流通作出的承诺。

      (四)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让渡

      本协议股份过户前,标的股份对应的康恩贝所有未分配利润归受让方所有。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及权益)和义务由受让方承继。

      (五)其他约定

      1、出让方承诺备齐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负责办理与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有关的股份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出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与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有关的股份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3、交易过程的税费承担按中国的有关法律执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的,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法律未作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六)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内容外,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受让方与出让方就康恩贝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康恩贝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康恩贝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 备查文件

      1.浙江中业与上海和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上海和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上海和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上海和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税务登记证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和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2007年10月19日

      股票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编号:临2007-060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康恩贝

      股票代码:60057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兰溪市人民南路东37—301号营业房

      通讯地址:兰溪市人民南路东37—301号营业房

      邮编:321100

      联系电话: 0579-8892037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07年10月19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报告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所持有、控制的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持有、控制康恩贝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名    称:浙江中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溪市人民南路东37—301号营业房

      注册资本:壹亿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及代码:330781000001500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不含期货、证券)咨询

      经营期限:二OO五年六月十七日至二0三五年六月十六日止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78177648513X

      主要股东单位:                                             持股比例

      1、杭州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60%

      2、杭州迪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40%

      通讯方式:电话:0579-88920378     传真:0579-8892035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介绍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受让方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内容

      2007年 月 日,出让方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受让方上海和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出让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出让其持有的康恩贝社会法人股共17,121,176股(壹仟柒佰壹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陆股),占康恩贝总股本的9.51%。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 股份转让的数量与价格

      1、出让方将其持有的康恩贝17,121,176股(壹仟柒佰壹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陆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其中600万股将于2007年12月27日可上市流通,另1112.1176万股将于2008年12月27日可上市流通。

      2、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根据标的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不同, 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为两种,其中2007年12月27日可流通部分600万股(陆佰万股)每股转让价格18.00元(每股壹拾捌元),2008年12月27日可流通部分1112.1176万股(壹仟壹佰壹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陆股)每股转让价格13.38元(每股壹拾叁元叁角捌分),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25680.1335万元(贰亿伍仟陆佰捌拾万壹仟叁佰叁拾伍元整,平均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元)。

      (三) 支付方式

      股份转让价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受让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定金并分期付清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股份转让价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受让方按以下方式付清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25680.1335万元(贰亿伍仟陆佰捌拾万壹仟叁佰叁拾伍元整)。

      (三)受让方承诺:在股份转让完成后,遵守出让方在康恩贝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股份上市流通作出的承诺。

      (四)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让渡

      本协议股份过户前,标的股份对应的康恩贝所有未分配利润归受让方所有。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及权益)和义务由受让方承继。

      (五)其他约定

      1、出让方承诺备齐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负责办理与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有关的股份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出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与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有关的股份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3、交易过程的税费承担按中国的有关法律执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的,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法律未作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六)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内容外,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受让方与出让方就康恩贝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出让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康恩贝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持有本公司股份24,841,176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2007年9月13日前)原总股本137,200,000股的18.11%,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981,17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60,000股。截止2007年6月18日收市,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44,216股。除上述交易外,浙江中业创业投资公司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通过其他方式买卖康恩贝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第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 备查文件

      1.浙江中业与上海和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太昌

      200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