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2007-03号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一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何光昶先生、总裁杨寿军先生、财务总监周淑蓉女士、财务部部长魏仁才先生、副部长曹鑫明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07—020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0月18日在金路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光昶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谨慎性原则,为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决定对下列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下属企业———德阳市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影响,该公司原年产6 万吨电石项目属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已全线停产。为了减少损失,本公司已将可利用设备进行对外投资。目前,电石分厂只剩下不能利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本公司认为该部分资产由于属专用厂房,已无实际利用价值,预计以后也不会再被利用。因此,2007年9月本公司对该部分资产提取减值准备,该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已使用10-17年)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已使用15年)原值为42,907,772.50 元,扣除折旧16,535,405.02 元(房屋建筑物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原按50年、16年计提折旧),净值为 26,372,367.48 元,扣除3%的净残值后,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085,134.30 元;在建工程中原为生产电石配套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金额为1,276,069.70 元,全额提取减值准备。两项共计提取减值准备26,361,204.00 元。该项计提减少本期利润26,361,204.00 元,减少本期所有者权益26,361,204.00 元。该项计提减少利润数,不纳入年度对经营班子的内部考核。
董事局认为:此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影响,适应国家节能减排产业政策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依据谨慎性原则进行的,能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局认为此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完全合理的。
独立董事关于此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按照国家节能减排产业政策的要求,为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依据谨慎性原则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正客观,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监事局关于此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局认为:此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适应国家节能减排产业政策的需要,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依据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程序合规,措施得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拆除资产实施报废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谨慎性原则,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状况,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决定对下列拆除资产实施报废处理:
本公司下属企业———四川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因近年来不断进行技术改造,部分房屋建筑物和设备已被拆除,其中:房屋建筑物原值4,663,068.04元,累计折旧2,479,768.15元,净值2,183,299.89元;机器设备原值 14,933,102.93元,累计折旧7,033,855.58元,净值7,899,247.35元;两类资产净值总计为10,082,547.24元,扣除残值收入342,300.00元后余额为 9,740,247.24元,作报废处理。该项处理减少本期利润9,740,247.24元。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四川省德阳华远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川省德阳华远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股东出资比例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路集团)220万元,占总股本的73.33%;中国国际贸促会德阳支会出资60万元,占总股本的20%;自然人股东董剑平出资20万元,占总股本的6.67%。
因出口退税问题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致使华远公司长期无法正常经营并产生了严重的亏损。
经大股东金路集团提议,以及华远公司第一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一致同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报请德阳市工商局备案注销该公司,并于2007年7月12日成立了清算小组,对公司财产进行了清算。鉴于华远公司长期亏损,本公司已对历年损失进行了确认,本次注销该公司不会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德阳东马塑胶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金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由于德阳市政府调整工业布局总体规划需要,要求金路集团将其位于石亭江附近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德阳东马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马公司)予以整体搬迁。金路集团为支持德阳地方经济发展,并站在集团公司发展与战略的高度,充分利用这次搬迁的契机,将东马公司搬迁至什邡洛水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金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厂区内,一方面可充分利用新材料公司厂区内闲置的厂房、公用设施;另一方面,由于东马公司与新材料公司同属金路集团下属软制品加工企业,在原材料需求、生产工艺、销售渠道、公用工程、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相关性,为有利于打造金路集团塑料软制品加工基地,增强塑料软制品加工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公司决定将东马公司与新材料公司实施战略整合。
吸收合并前,东马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500,000.00美元,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吸收合并后的东马公司注册资本为51,075,000.00元,本公司持有其总额的89.68%的股份。
公司董事局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07—021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五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监事局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2007年10月18日,第六届第十五次监事局会议在金路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名,实到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赵明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局认为: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较为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拆除资产实施报废的议案》。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四川省德阳华远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德阳东马塑胶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金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