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淑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二、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三、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增持计划的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实施后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8.6元,则自次一交易日起,华泰集团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直至增持数量达到1300万股,或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8.6元,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已经于2005年12月29日实施完毕,并公告于2005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华泰集团所持有的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在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必须在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13.8元的情况下方可出售。
截至报告期末,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除履行增持承诺外)没有发生变化。
3、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则华泰集团将在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现金分红议案并投赞成票,保证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
报告期内,华泰集团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2007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07-02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0日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07年10月19日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建华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相关规定,为了健全公司董事会机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赵树元、侯仰钊、聂仁政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侯仰钊先生为召集人。
选举李建华、赵伟、王兆国、朱万亮、田居龙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李建华先生为召集人。
选举李建华、赵伟、侯仰钊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赵伟先生为召集人。
选举赵树元、侯仰钊、李刚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赵树元先生为召集人。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