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5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93.86%,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5,991.3695万股被司法冻结,无法实施相关对价方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11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1、联系不上;2、相关材料尚未返回公司。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ST秋林 编号:临2007- 066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详见2007年1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临2007-002号)、2007年2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临2007-003号)、2007年4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临2007-007号)、2007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临2007-012号)、2007年5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临2007-021号)、2007年8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临2007-045号)、2007年8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临2007-046号)、2007年9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临2007-058号)、2007年10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临2007-06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ST秋林 编号:临2007-067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交易价格触及跌幅限制
●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07年10月17日、18日和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价格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的情况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