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0月20日*ST天颐的股权拍卖,许多投资者反映让人看不懂:5429.7万股控股股权仅拍出1645.2万元,每股仅以0.303元的起拍价成交。
然而,记者进一步了解得知,在福建三安集团公开拍得*ST天颐控股股权的背后,实际上还向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3300万元。作为此次重组的另一个买家,海南椰岛以1.1亿元的价格接过了整个*ST天颐,又以33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了*ST天颐的壳资源,但保留了其粮油食品加工的主业资产。
一位接近*ST天颐重组真相的人士告诉记者,拍卖只是走走程序,一切都在按照重组计划进行。
该人士表示,*ST天颐、*ST天发的重组,如果没有今年6月新《破产法》的诞生,那几乎就没有可能。企业的重组关键在于巨大的债务解决,新《破产法》的破产重整程序,为今后像*ST天颐这种债务累累的企业重组提供了可能。与过去债务和解相比,通过破产重整,债务解决的主动权几乎从原有的债权人身上转移到了法院身上。
记者看到,正是在6月新《破产法》实施后的8月13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ST天发、*ST天颐进入重整程序。
9月18日和10月9日,荆州中院先后两次召开债权人大会。会上,法院指定由荆州市国资委、荆州市社保局、中国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和湖北郢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组成的管理人提出并审议了重整计划。
据了解,虽然该重整计划遭到了相当数量的债权人的反对,但荆州中院10月11日还是发出了民事裁定书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批准了*ST天颐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显示,按照清算组2007年8月13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ST天颐的资产评估值为2.26亿元,负债7.01亿元。依照重整计划,*ST天颐的债权受偿将按照担保债权优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劳动债权、税款均为100%,普通债权4.05%至8.05%的顺序比例受偿,这样重整后的债务仅占总额的10%左右,即约7000万元,这无疑大大扫清了重组障碍。而海南椰岛和福建三安的介入,正是在此债务重整的基础上才得以实现。
对于三安集团入主*ST天颐后的资产置入,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三安集团很有可能将其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部分产业置入上市公司。有知情人士证实,此种方案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