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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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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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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2007年10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27             证券简称:上电股份             编号:临2007-034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电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0月22日在公司总部(上海市愚园路1395号)第三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07年10月16日派专人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各位董事和监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迪南主持,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的预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电股份的预案, 经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后的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内容如下:

      上海电气拟向除上海电气本身以外的上电股份所有股东发行A股, 并以此为对价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电股份, 即:上海电气吸收合并上电股份, 并以上海电气为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 承继及承接上电股份的所有职工、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责任等, 而上电股份自合并完成后即行解散并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作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对价, 上海电气将向换股股东(“换股股东”指截止至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北京时间下午15时整, 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处登记在册的上电股份除上海电气以外的所有股东, 以下简称“换股股东”)发行A股, 换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全部上电股份的股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上海电气本次发行之A股股票, 同时, 该等A股股票、上海电气所有内资股将全部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及本次上市”)。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 上海电气换股价格为人民币4.78元/股, 上电股份换股价格为人民币28.05元/股; 同时考虑到股票价格的波动风险并对参与换股的上电股份股东进行风险补偿, 方案给予上电股份换股股东24.78%的溢价。

      基于上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1:7.32, 即每一股上电股份股票可以换取7.32股上海电气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换股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换股比例 = 每股上电股份股票的换股价格 × (1+24.78%)/每股上海电气股票的换股价格

      = 28.05 × (1+24.78%)/4.78

      = 7.32(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换股价格、换股比例为最终方案, 即使上电股份和/或上海电气股价发生波动, 公司董事会将不会就换股价格、换股比例向股东大会提交新的方案。

      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设置现金选择权方案: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及有权政府主管机构必要的核准、同意后, 上电股份目标股东(“上电股份目标股东”指: 截止至现金选择权登记日北京时间下午15时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电股份除上海电气以外的所有股东, 以下简称“上电股份目标股东”)可以将其所持的全部或部分上电股份股票按每股人民币28.05元的价格出售给支付现金对价的第三方, 从而转让上电股份股票以获得现金对价; 支付现金对价的第三方在支付现金对价后, 以所受让之上电股份相应股票参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但是, 如上电股份目标股东所持有的上电股份股票被质押、被冻结、被查封或被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包含由于参与上电股份股权分置改革而进行限售的情况), 则该等被质押、被冻结、被查封或被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包含由于参与上电股份股权分置改革而进行限售的情况)的上电股份股票不得被用于行使现金选择权。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现金选择权安排中支付现金对价的第三方将在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另行确定并公告。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详细内容, 公司董事会以及上海电气董事会将准备详细的说明文件并另行进行公开披露, 该等说明文件将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方案、程序等各方面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本预案所述事项在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电气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有权政府主管机构必要的核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迪南、张素心、袁弥芳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姚福生考虑到由于自身兼任上海电气的独立董事,鉴于本次交易将同时对合并双方中小股东产生特别重大的影响,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姚福生主动回避参与表决。其余董事全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的预案

      就上海电气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电股份事宜,上海电气董事会和上电股份董事会共同制定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该预案说明书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方案、程序等各方面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上电股份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迪南、张素心、袁弥芳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姚福生考虑到由于自身兼任上海电气的独立董事,鉴于本次交易将同时对合并双方中小股东产生特别重大的影响,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姚福生主动回避参与表决。其余董事全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合并协议》的预案

      为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公司拟与上海电气共同草拟了《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合并协议》”), 以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进行约定。

      上述《合并协议》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合并的生效条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换股、现金选择权、上海电气异议股东退出请求权、过渡期合并双方的业务安排、合并后存续公司的运营管理、合并后债权债务的转移和资产的交接、合并税收费用的负担、适用法律、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上海电气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迪南、张素心、袁弥芳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姚福生考虑到由于自身兼任上海电气的独立董事,鉴于本次交易将同时对合并双方中小股东产生特别重大的影响,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姚福生主动回避参与表决。其余董事全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具体事宜的预案

      为公司顺利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 拟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暨本次发行及本次上市的所有具体事宜, 前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制定、修改和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暨本次发行及本次上市方案中的详细内容、说明性文件、在方案实施前明确具体的换股吸收合并条款、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决定发行时机等事宜;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发行及本次上市事项的实施事宜向境内外有关政府机构及监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申请股票发行及上市等手续;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境内外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所有文件、合同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协议、保荐协议等); 代表公司做出其认为与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发行及本次上市有关的必须的或适宜的所有行为及事项;

      (3)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发行及本次上市事宜涉及的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登记手续;

      (4)办理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发行及本次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的一部分,董事黄迪南、张素心、袁弥芳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姚福生考虑到由于自身兼任上海电气的独立董事,鉴于本次交易将同时对合并双方中小股东产生特别重大的影响,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姚福生主动回避参与表决。其余董事全部通过本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1月8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30日(星期二);现场登记日:2007年11月1日(星期四)。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5、提示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两次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07年10月29日,2007年11月5日。

      6、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宛平路315号(近肇嘉浜路)宛平宾馆3楼中央会议室。

      7、会议出席对象:

      (1)2007年10月30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的预案;

      (2)关于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的预案;

      (3)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合并协议》的预案;

      (4)关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具体事宜的预案;

      (三)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现场登记时间:2007年11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福州路89号三楼,邮编:200002。

      (6)联系方式:上海市愚园路1395号五楼证券部

      电话:021-62102651

      传真:021-62267260

      邮编:200050

      联系人:周奕、高璞

      (7)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办公室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四)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方式

      1、征集对象:截止2007年10月3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7年10月31日一2007年11月7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见附件。

      (五)网络投票方式

      流通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六)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告进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2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表决意见: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撒单。

      三、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上电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项议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4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电股份的相关议题,请股东网络投票时,对上述相关议案逐一表决。如只部分表决,其剩余未表决议案则视为弃权票,将影响到表决结果,敬请投资者投票表决时特别注意。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方案的意见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审议了提交上电股份董事会审议的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换股合并有关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的预案》、《关于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的预案》、《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合并协议〉的预案》以及《关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具体事宜的预案》,我们同意以上议案的实施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合并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历史背景和现状,考虑上电股份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背景和雄厚实力基础上作出的。合并方案实施后,将有效消除上海电气与上电股份潜在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及其他可能的潜在利益冲突行为。同时,通过合并有利于整合双方资源,减少管理层级,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降低管理和交易成本,发挥整体人员、技术、产品与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进而提供运作效率与质量,有利于为上电股份业务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依托,有利于业务市场的开拓。上电股份完全融入上海电气,有利于尽早、顺利地完成现有的项目和未来发展计划。合并方案是在考虑自身特点和广大流通股股东利益基础上制定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电股份章程的规定,符合上电股份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全面、准确的披露了与本次吸收合并事宜有关的事项。

      (2)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由第三方向上电股份除上海电气以外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该等措施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换股合并的对价制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兼顾了换股双方的利益,流通股股东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4)本次换股合并双方拟签署的合并协议是双方在充分考虑实施合并程序和条件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内容全面、合法、有效。

      (5)就本次换股合并方案有关的具体实施事宜,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办理具体事宜,有利于本次换股合并方案在获得相关批准、许可后得以及时、有效的实施。

      (6)本次换股合并交易事项作为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福生     江秋霞     王之珮

      证券代码:600627     证券简称:上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7-临035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股份"或"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之珮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07年11月8日召开的二00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的预案》、《关于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的预案》、《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合并协议〉的预案》以及《关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具体事宜的预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利,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4、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上电股份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上电股份

      股票代码: 600627

      法定代表人:黄迪南

      董事会秘书:何延庆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东方路42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愚园路1395号

      邮政编码: 200050

      公司电话: 021-62102651

      公司传真: 021-62267260

      公司网站: http://www.sptd.com.cn

      电子信箱: bod@ sptd.com.cn

      经营范围: 国内和涉外建设项目,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站及电力网络成套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工夹模具,电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船舶电力装置,轨道交通供电设备,核电供电设备及现代建筑构件,家用电力器具,蓄电池,与经营范围相关的咨询服务及生产经营用原材料,房地产经营、开发,实业投资,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 征集事项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对2007年11月8日上电股份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效,列入该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与吸收合并事项有关所有议案均属于本次征集投票权的范畴。由征集人向上电股份股东征集公司二00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的预案》、《关于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的预案》、《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合并协议〉的预案》以及《关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具体事宜的预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1月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宛平路315号(近肇嘉浜路)宛平宾馆3楼中央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

      (1)《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的预案》;

      (2)《关于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的预案》;

      (3)《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合并协议〉的预案》;

      (4)《关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具体事宜的预案》。

      (五)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本日公告的《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为上电股份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之珮,男,1941年4月出生,无党派,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第七、八、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上海市电力工业局副总工程师;现任上海市电力公司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电机工程学会和上海电工机械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于2007年5月30日召开的上电股份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当选上电股份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不存在因违法而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通报批评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三)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意见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对本次征集事项进行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历史背景和现状,考虑上电股份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背景和雄厚实力基础上作出的。合并方案实施后,将有效消除上海电气与上电股份潜在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及其他可能的潜在利益冲突行为。同时,通过合并有利于整合双方资源,减少管理层级,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降低管理和交易成本,发挥整体人员、技术、产品与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进而提供运作效率与质量,有利于为上电股份业务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依托,有利于业务市场的开拓。上电股份完全融入上海电气,有利于尽早、顺利地完成现有的项目和未来发展计划。合并方案是在考虑自身特点和广大流通股股东利益基础上制定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电股份章程的规定,符合上电股份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由于中小股东亲临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权力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投票权报告。征集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电股份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代为行使投票权。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07年10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07年10月31日至2007年11月7日 (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2007年11月7日截止至15:00)。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的,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3、委托投票的股东为QFII的,应提交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愚园路1395号五楼

      邮政编码: 200050

      联系人:周奕、高璞

      联系电话:021-62102651

      传真:021-6226726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 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 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完整,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

      1、 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 股东对每一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应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三者必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者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

      4、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公司仅对股东根据本征集函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征集函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七、备查文件

      载有独立董事亲笔签名的报告书正本。

      八、签字、盖章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地措施,对报告书所涉及内容已进行了详细审查,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 王之珮

      二OO七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对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则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将自动失效。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之珮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8日召开的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请根据委托人的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