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令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总股本按140,062,154股计算,上年同期总股本按116,662,155股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103.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采用应收票据结算方式的额度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20.07%,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的增长及三季度处于年度相对旺季期末货款未回笼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11.53%,主要原因是产销规模的增长,公司预付原辅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4)存货较年初增加50.48%,主要原因是公司产销规模增长及三季度处于年度相对旺季,期末的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增加所致。
5)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74.8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购置设备及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较年初数减少86.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完工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较年初数增加123.41%,主要原因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增加了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8)应付账款期末较年初数增加90.38%,主要原因是产销规模的增长导致结欠原辅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51.03%,主要原因是产销规模的增长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30.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其他往来业务的减少所致。
11)实收资本较年初增加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实施了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所致。
12)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70.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13)总资产较年初增加33%,主要是上述原因综合影响所致。
3.1.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1)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8.13%,主要原因是市场拓展、产销规模扩大所致。
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35.04%,主要原因是产销规模扩大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34.43%,主要原因是营业总收入的增长所致。
4)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64.70%,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60.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补贴收入等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64.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60.25%,主要原因是产销规模的增长和产品综合毛利率提高所致。
3.1.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6.18%,主要原因:一是募集资金技改项目的实施完毕,使公司的产销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报告期末公司处于产销旺季,临近期末的销售较多,货款尚未回笼;三是报告期内原辅材料价格上涨以及采购量的增加等各方面因素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增加;四是报告期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及各项税费支付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73.3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及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高档拉链技改项目和新型多彩水晶钻技改项目)实施完毕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6.67%,主要原因是2006年9月份公司完成定向增发1500万股A股募集资金1.32亿元,报告期没有此项目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所致。
以上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17.71%。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对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学公司”)更加稳健、快速的发展,2007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光学公司增加投资1000万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光学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手续,注册资本已变更为人民币1500万元。
2、关于企业类型变更事宜。
2007年8月31日,经国家商务部商资批[2007]1469号《商务部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同意将公司类型变更为内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办理了企业类型由“外商投资(比例低于25%)股份有限公司”变为“内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
3、关于公司公开增发股票事宜。
为进一步做优做强公司主业,快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案》,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390万元左右,计划投入新型拉链、高档多彩人造水晶钻及高品质金属钮扣等三个技改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申请材料已报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中。
4、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
因公司于2007年6月25日实施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07年9月25日实施了《关于2007 年半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原定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股票期权数量由608万股调整为948.48万股,行权价格由9.06元/股调整为5.62元/股,并对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作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07年10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股票上市前,公司持股5%以上的发起人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张三云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伟星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伟星股份5%以上的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承诺,在第1条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伟星股份的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3)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承诺,在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管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承诺,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2005年6月17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7.08元的113%,即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8元时,才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上述价格不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造成的股价变化进行调整。但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须作相应的调整。因公司2006年6月15日实施了每10股派3元(含税)的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7年6月25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2股派3元(含税)的200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07年9月25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2007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述价格从2007年9月25日起调整为4.75元。
(5)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伟星股份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行为。
3.4 对200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章卡鹏
200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