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温显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华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庆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信江实业的承诺,信江实业所持股份在2007年2月13日之前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007年2月13日以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数量,在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并且在上述期间内挂牌交易的价格不低于每股4.16元(在鑫新股份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本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
报告期内,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显来
2007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27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http://www.sse.com.cn)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sse.com.cn)
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实现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制订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对外投资以及建设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价,是一项重大而长远的工作。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详见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