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第十次会议于10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春昌主持,审议通过了下列各项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清理子公司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子公司较多的问题,董事会决定将长期不正常运营、没有业务的子公司通过注销、合并或转让的方式予以清理。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调整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并表决,调整下列委员会的人选: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张春昌
成员:刘建国、饶哲、谢德全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于宏英(独立董事)
成员:刘建国、谢庄(独立董事)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谢庄(独立董事)
成员:张春昌、习坤(独立董事)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习坤(独立董事)
成员:张春昌、于宏英(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8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编号:临2007—024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近日媒体报道我公司参与*ST天颐重组事宜。
2、以上说法与事实不符。
一、传闻简述
2007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报》B1版刊登了该报记者《*ST天颐股权拍卖底价成交背后有故事———福建三安拿“壳”资源 海南椰岛获粮油食品加工主业资产》一文。该文称“作为此次重组的另一个买家,海南椰岛以1.1亿元的价格接过了整个*ST天颐,又以33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了*ST天颐的壳资源,但保留了其粮油食品加工的主业资产。”
二、澄清说明
经向湖北荆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了解,福建三安集团将重组*ST天颐公司,并承诺承接天颐公司的权益。椰岛并无参与股权受让及注资等事项,仅是在天颐公司重组过程中拟参与部分经营性资产受让。
1、据该文报道,10月20日福建三安参与的*ST天颐股权竞拍已完成。该事项与本公司毫无关系,本公司并未参与。
2、*ST天颐公司实际控制人荆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将在本月底进行部分经营性资产转让,我公司欲与该市国资委商洽参与受让部分经营性资产。
目前受让协议的签订存在不确定性,我公司将在签订正式受让协议后在第一时间即行披露。现因上证报该文作了上述报道,故作以上澄清。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