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黄开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江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21.50%,主要系销售货款及清收债权回款所致.
2、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579.05%,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山口预付货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71.88%,主要系清收债权及跨账龄计提坏账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93.77%,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乐活公司正在筹建期.
5、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101.70%,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乐活公司正在筹建期.
6、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80.51%,主要系按股子公司阿拉山口预收粗铅款所致.
7、应付股利较年初增加775.49%,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乌苏啤酒应付其他股东的红利,尚未支付.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归还欠款所致.
9、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10、专项应付款较年初增加82.96%,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乐活公司收到技术改造补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7.32%,主要系贷款减少致使贷款利息减少.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9.30%,主要系公司今年处置浙江泰丰公司收益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8.89%,主要系公司债务重组收益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09.04%,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及公益性捐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
1:在向流通股东支付股票对价后,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其中向流通股东追加对价的股票在追加支付时不受三十六个月的禁售期限制);三十六个月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4.55元(考虑2005年1月1日以来公司股票的历史最高价为4.14元,以此价格上浮10%),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2:其所持8,706,048股非流通股份用于追加对价支付,该等股份在追加对价承诺期间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由登记公司实行临时保管并予以锁定。并且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追加对价承诺期间,不会对该等股份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在此期间如由于司法程序导致该等股份被冻结,其将在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前获得有关当事人或有关法院的同意,置换出该等股份以保证追加对价安排。
1:在向流通股东支付股票对价后,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其中向流通股东追加对价的股票在追加支付时不受三十六个月的禁售期限制);三十六个月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4.55元(考虑2005年1月1日以来公司股票的历史最高价为4.14元,以此价格上浮10%),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2:其所持8,706,048股非流通股份用于追加对价支付,该等股份在追加对价承诺期间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由登记公司实行临时保管并予以锁定。并且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追加对价承诺期间,不会对该等股份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在此期间如由于司法程序导致该等股份被冻结,其将在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前获得有关当事人或有关法院的同意,置换出该等股份以保证追加对价安排。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开华
2007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 ST啤酒花 编号:临2007-026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此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7名董事发表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新公司事宜》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以便满足公司麦芽原料生产,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优势,经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董事讨论并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在新疆霍城县拜什克兰木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麦芽生产基地),公司名称:新疆乌苏啤酒(霍城)制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八百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麦芽的制造与销售;啤酒的生产与销售;二氧化碳、酵母、啤酒花、大麦、麦芽及下脚料的收购;运输、旧瓶回收、对外加工、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性质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同意并委派梁士瞻先生为新疆乌苏啤酒(霍城)制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