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部署和安排,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已从2007年10月25日起实施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的上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7年10月25日起,凡在我公司各营业部开立资金台帐的新老客户,可选择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具体办理流程为:
1、客户至我公司营业部签署《开户及代理证券交易协议书》和《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办理证券资金台帐的开户及预指定存管银行手续,客户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个人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沪深证券账户卡;
(2)机构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应加盖法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⑤沪深证券账户卡
2、客户持相关证件、欲对应的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储蓄卡(无卡可新开)、银行存管协议书指定联一起至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确认手续,具体办理手续以银行规定为准。
3.确认手续办理成功,即实现客户证券资金台帐内交易结算资金在所选择银行的第三方存管。
二、 国金证券第三方存管与存管银行合作所对应的银证转帐至少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资金转账:
(一)我公司提供的渠道(仅针对个人客户)
1.我公司网上交易客户端,登陆后通过“银证转账”菜单完成;
2.自助刷卡委托与驻留委托,登陆后通过“银证转帐”菜单进行,转账操作时选择 “中信银行”或“交通银行”或“民生银行”;
3.我公司电话委托系统,登陆后通过“银证转帐”菜单完成,转账操作时根据语音提示进行。
客户如欲通过我公司网上交易客户端进行银证转账,必须先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二)存管银行提供的渠道
客户可通过存管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办理转账。存管银行提供的转帐渠道以各银行规定为准。
客户如欲通过存管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进行银证转账,必须先开通所选择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功能。
三、我公司已开通第三方存管合作的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四、我公司客户账户清理工作继续进行,请账户资料不规范的客户尽快到营业部办理账户确认和资料补齐手续。
五、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可向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开户营业部进行咨询,也可登录我公司网站第三方存管专区进行查询。
国金证券客户服务中心:
028-96598 028-86259800
中信银行客户服务中心: 95558
交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 95559
民生银行客户服务中心: 95568
国金证券网址: www.china598.com
我公司各营业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请登录公司网站查询。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