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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7年10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庞培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西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82,268,859.95722,153,639.398.3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209,223,534.22199,204,311.415.03
    每股净资产(元)1.93301.84055.0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225,209.3757.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557.4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元)3,060,916.097,348,518.27-1.73
    基本每股收益(元)0.02830.0679-1.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793-
    稀释每股收益(元)0.02830.0679-1.73
    净资产收益率(%)1.463.51减少0.1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2.004.10增加0.36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24,790.39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306,262.45
    合计-1,231,052.8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49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2,760,125人民币普通股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46,103人民币普通股
    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1,382,928人民币普通股
    宋绪伟1,331,607人民币普通股
    朱相国961,716人民币普通股
    王维钦739,782人民币普通股
    董兴欣591,826人民币普通股
    王伟591,826人民币普通股
    赵萱517,847人民币普通股
    吴金星461,37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910.3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6.79%,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在保持原有主要销售地区市场份额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开拓了新的市场,本期铁塔电度表合同订单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本期营业成本40417.3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2.42%,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大幅增加,致使成本相应增加,本期电气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钢材、铜材等价格继续增长上涨,使公司营业成本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本期销售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2.28%,主要为营业收入和市场开拓费用增加所致;应收账款比去年年末增长56.23%,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所致。预收账款比去年年末增长80.44%,主要是公司本期电气产品订单量大量增加,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7.44%,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及本期货款回收力度加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备注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正在履行 
    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五洲明珠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持有五洲明珠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正在履行 
    徐广平同意履行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同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其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正在履行 
    刁培显同意履行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同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其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正在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股票代码简称持股数量(股)占该公司股权比例(%)初始投资成本

    (元)

    会计核算科目
    1000752西藏发展962,326.000.36461,400.0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培德

    2007年10月24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7-024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三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4日9:0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2、公司关于浩特电气分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授信的议案

    1)同意由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和诸城市供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公司机器设备为抵押物,向交通银行潍坊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授信2000万元。

    2)同意以坐落于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以北、蓉花路以西的商业用地为抵押物,向交通银行潍坊分行申请三年期专项资金授信2000万元。

    3、公司关于浩特电气分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1)同意由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公司机器设备为抵押物,向交通银行潍坊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

    2)同意由诸城市供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交通银行潍坊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

    4、关于公司申请追加流动资金授信的议案

    同意以成都喜玛拉雅大酒店有限公司拥有的坐落于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8号的成房权证监字第1521867号房产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营业部申请追加一年期流动资金授信3000万元。

    5、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以成都喜玛拉雅大酒店有限公司拥有的坐落于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8号的成房权证监字第1521867号房产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营业部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

    6、关于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潍坊五洲长安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潍坊五洲长安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公司注册地址为安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北首。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风力发电工程设计、施工;风力发电技术开发等(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由于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有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7-026)。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4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7-025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9日以公告方式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数25,991,5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国欣律师事务所王卫国律师和马卫海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会议由董事长庞培德先生主持,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四川五洲明珠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意投资设立“四川五洲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成都喜马拉雅大酒店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本公司以土地证号成国用(2006)第87号的土地作价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四川金沱置地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8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工商部门注册为准)。

    由于公司及成都喜马拉雅大酒店有限公司均为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公司有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有效票3,895,561股,同意3,895,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国欣律师事务所王卫国律师和马卫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4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7-026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潍坊五洲长安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北首。

    2、公司董事会五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的影响: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扶持下,风力发电发展迅速,风电设备需求量也急剧增大。新公司的设立,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符合风电市场发展的需求,将为公司开创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增加股东收益。

    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2007年10月23日,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集团”)、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铁塔”)签署《投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潍坊五洲长安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风力发电工程设计、施工;风力发电技术开发等(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新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北首。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2007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设立该公司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二、投资协议主体及关联方介绍

    1、名称: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士林

    注册资本:10,92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从事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生产及销售电力电气设备、电力电子产品及电子信息技术产品等。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五洲集团总资产1,968,927,037.61元,净资产228,191,075.09元,2006年度净利润14,387,351.64元。

    2、名称: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丘市潍徐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光顺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08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角钢塔、钢管塔、钢结构、输电线路金具的生产、销售。

    截至2006年12月31日,长安铁塔总资产450,674,114.51元,净资产134,863,051.05元,2006年度净利润16,947,433.92元。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长安铁塔76.9%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两方投资设立的“潍坊五洲长安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情况:

    潍坊五洲长安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五洲集团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

    2、潍坊五洲长安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风力发电工程设计、施工;风力发电技术开发等(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潍坊五洲长安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五洲集团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安铁塔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

    2、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五洲集团委派4名,长安铁塔委派3名。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反协议的一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扶持下,风力发电发展迅速,风电设备需求量也急剧增大。新公司的设立,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符合风电市场发展的需求,将为公司开创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增加股东收益。

    六、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该公司主要从事进行风力发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风力发电工程设计、施工;风力发电技术开发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主要风险是:该项目在国内是新产业,前期投入较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该公司成立后,将加快项目开发速度,保证新产品的生产质量,并组建经验丰富、积极进取的营销团队,降低市场开拓成本,积极开拓并占领新兴市场,以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赢得客户,降低市场开拓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投资设立“潍坊五洲长安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设立该公司符合国家有关环保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五届三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3、独立董事意见;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