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梁志坚因工作原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周荣祖因工作原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徐勇辉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勇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志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继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59,305,919.36 | 1,109,278,148.21 | 4.51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908,347,102.48 | 893,186,540.76 | 1.70 |
每股净资产(元) | 2.06 | 2.03 | 1.4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1,669,823.32 | 1,330.2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43 | 1,330.24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33,971,442.01 | 83,196,935.11 | 23.7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77 | 0.1887 | 23.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892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77 | 0.1887 | 23.75 |
净资产收益率(%) | 3.74 | 9.16 | 增加0.9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3.75 | 9.18 | 增加0.99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13,294.82 |
所得税影响数 | 84,616.69 |
合计 | -228,678.1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0,00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22,494 | 人民币普通股 |
四川微特光电饰件有限公司 | 6,134,885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381,443 | 人民币普通股 |
伊犁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 | 2,536,082 | 人民币普通股 |
邹纪军 | 1,01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国梁 | 88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政信投资有限公司 | 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杰 | 628,102 | 人民币普通股 |
曲寿革 | 620,833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俊辉 | 570,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增减分析 |
应收票据 | 24,000,000.00 | 80,000,000.00 | -56,000,000.00 | -70.00 | 主要系本期公司部分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
货币资金 | 247,439,414.38 | 118,054,776.56 | 129,384,637.82 | 109.60 | 主要系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及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
预付帐款 | 14,779,749.99 | 4,267,560.11 | 10,512,189.88 | 246.33 | 主要系本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控股子公司浙江商源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所致 |
应收帐款 | 44,540,213.81 | 33,020,333.03 | 11,519,880.78 | 34.89 | 主要系本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控股子公司浙江商源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2,325,129.90 | 87,305,819.99 | -44,980,690.09 | -51.52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回张家界项目全部款项、收回广州金璇项目部分款项所致 |
专项应付款 | 511,386.00 | 61,386.00 | 450,000.00 | 733.07 | 主要系本期公司下属公司收到财政拨款所致 |
应付股利 | 42,923,610.51 | 3,663,610.51 | 39,260,000.00 | 1071.62 | 主要系本期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支付部分股利所致 |
应交税费 | 20,995,152.25 | 44,332,686.52 | -23,337,534.27 | -52.64 | 主要系本期公司缴纳前期部分税费所致 |
(2)利润表构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项 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增减分析 |
营业收入 | 464,452,586.78 | 333,286,295.50 | 131,166,291.28 | 39.36 | 主要系本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控股子公司浙江商源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及公司白酒、果汁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278,944,375.95 | 181,860,061.98 | 97,084,313.97 | 53.38 | 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389,212.34 | -137,966.60 | -251,245.74 | 182.11 | 主要系公司银行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9,207,689.80 | 8,529,891.05 | -17,737,580.85 | -207.95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回张家界项目全部款项、收回广州金璇项目部分款项,公司转回坏帐准备所致 |
投资收益 | 2,537,857.35 | 15,620,811.88 | -13,082,954.53 | -83.75 | 主要系本期公司对伊犁南岗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且本期未收到该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04,941.00 | 756,360.75 | -551,419.75 | -72.90 | 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下属公司收到增值税先征后返款项而本期尚未收到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9,167,195.85 | 14,523,576.28 | -5,356,380.43 | -36.88 | 主要系公司计提的坏帐准备本期转回,使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
(3) 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项 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增减分析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合计 | 714,162,168.47 | 325,446,056.52 | 388,716,111.95 | 119.44 | 主要系本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公司白酒、果汁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公司收到张家界项目和广州金璇项目款项,使公司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 | 522,492,345.15 | 341,025,871.36 | 181,466,473.79 | 53.21 | 主要系本期公司营业成本增加,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合计 | 39,449,160.30 | 1,237,500.00 | 38,211,660.30 | 3087.81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伊犁南岗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西部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合计 | 37,513,543.07 | 14,667,685.66 | 22,845,857.41 | 155.76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伊力特煤化工项目投资款所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合计 | 64,220,802.73 | 23,762,462.33 | 40,458,340.40 | 170.26 | 主要系本期公司下属公司浙江商源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广州金璇公司项目,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已累计收到款项2,800万元,该重大事项已登载于2007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公司参与投资的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项目,合作延期至2007年10月30日,本报告期合作合同正常履行。该重大事项已登载于2007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如下承诺:1、伊力特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后,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将在伊力特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伊力特连续5年每年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的60%。2、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同意先行替无法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代为支付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应执行的对价安排。新疆伊犁酿酒总厂保留日后向上述非流通股股东追偿代为支付的股份及其派生的任何增值部分的权利。代为支付后,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无论该等股东所持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应当向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偿还代为支付的股份及其派生的任何增值部分。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上市流通,须取得新疆伊犁酿酒总厂的书面同意, 并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后,方可上市交易。3、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截止报告期,公司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2007年8月1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可上市数量为14,371,133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勇辉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临:2007-018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07)穗中法民五初字第24号,原告广州财兴房地产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委托代建代售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2007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编号为临2007-005号《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原告广州财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7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广州财兴房地产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属其自行处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无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
同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07)穗中法民二初字第200号,原告李江明诉本公司股权转让侵权纠纷一案(详见公司2007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编号为临2007-014号《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原告李江明于2007年10月17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李江明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二、本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鉴于公司认为案件中公司无过错,未对涉案金额做过会计处理,现案件原告撤诉,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无影响。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穗中法民五初字第24号
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穗中法民二初字第200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