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刘立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耿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851,070,173.92 | 835,715,824.52 | 1.8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566,776,468.95 | 550,295,995.42 | 2.99% |
每股净资产 | 1.26 | 1.23 | 2.4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2,409.02 | 126.8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096 | 123.26%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 | 5,358,844.22 | 16,480,473.53 | 14.81% |
基本每股收益 | 0.0119 | 0.0367 | 14.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 | 0.0268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119 | 0.0367 | 14.42% |
净资产收益率 | 0.95% | 2.91%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16% | 2.12% | -0.5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3,597,415.57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849,799.86 |
合计 | 4,447,215.4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68,875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盐化 | 1,95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田爽 | 1,581,481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1,40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谢征昊 | 1,09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晓峰 | 1,0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章瑞瑚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冬阳 | 936,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自春 | 81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爱兰 | 812,7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4、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3%,系公司为降低采购价格,部分主要材料采用现款采购所致; 5、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31%,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销售政策,造成预收账款下降;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06年6月30前进入的股权分置改革程序,8月完成股改工作。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做出承诺,其他股东尚未做出承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在前述禁售期满后两年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每股6.0元(除权、除息等价格相应调整)。如违反承诺,承诺人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公司第一大股东严格按承诺履行。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通化金马 股票代码:000766 公告编号:2007-23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完成
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信投资”)通过司法裁定增持的本公司4401.54万股份,于2007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过户手续。
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后,永信投资总计持有通化金马国有法人股126,610,6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20%,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农业银行通化市分行不再控制通化市特产集团总公司名下的本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9月25日(2002)吉执字第4-6号民事裁定书进行的。2007年10月10日,本公司公告了《关于第一大股东通过司法裁定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07年10月17日永信投资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公告了《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核查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07 年10月24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确认单》,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