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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7年10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竺韵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雨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海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总资产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加32.68%的主要原因是:尚未与供应商清算的预付账款,以及为规避原材料提价风险,用于战略储备存货的增加。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161.28%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抓紧货款回笼工作,应收款项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3、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2.02%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拟对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的境内、外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入直流无刷微型电机关键部件(KPM)扩能改造项目和KPM坏料和磁钢(包头)生产基地项目。2007年9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如下的承诺事项: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宁波韵升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7元。(在宁波韵升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上述设定的价格将相应进行复权计算。)

      2、公司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管理层激励机制的承诺:以公司2005年末标准无保留年度审计报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据为基数,如果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额(以年度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数据为准)累计增长幅度超过100%,且每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在公司2008年年报公告后三个月内公司管理层有权向公司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450万股公司股票,认股价格为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如果宁波韵升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上述设定的认股数量和认股价格将相应进行复权计算)。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竺韵德

      200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07—02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毕军生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毕军生先生因工作岗位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一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批准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上议案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