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叶有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玉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20,627,694.69 | 2,243,011,017.17 | 7.92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455,490,099.97 | 437,760,954.72 | 4.05 |
每股净资产(元) | 3.58 | 3.44 | 4.0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002,915.41 | -2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8 | -2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10,010,326.75 | 31,715,645.25 | 3.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787 | 0.2494 | 3.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23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787 | 0.2494 | 3.02 |
净资产收益率(%) | 2.20 | 6.96 | 增加0.0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29 | 3.46 | 减少2.35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委托投资损益 | 16,205,943.8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955,003.65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81,654.63 |
所得税影响金额 | 794,322.85 |
合计 | 15,973,615.6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52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行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71,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2,833,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2,78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2,642,06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639,95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16,74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50,586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3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应收票据比去年同期下降98.70%,主要原因是票据的收回所致;
2、本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去年同期大幅增涨,主要原因是股票性投资的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其它应收款比去年同期增涨184.52%,主要原因是与相关公司资金往来所致;
4、本报告期在建工程比去年同期增涨88.06%,主要原因是醋项目投资基建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应付票据比去年同期下降50.83%,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已付;
6、本报告期预收账款比去年同期增涨130.24%,主要原因是预收商品房售房款所致;
7、本报告期应交税费比去年同期下降101.64%,主要原因是公司交税所致;
8、本报告期应付股利比去年同期增涨86.2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宣布发放股利所致;
9、本报告期长期借款比去年同期增涨218%,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融资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扩产项目一期工程(20万吨/年)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1、2号醋醅楼厂房及醋池施工已基本接近完工,办公大楼和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已完成施工设计和公开投标工作,建设进展顺利。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定最低承诺。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还作出了以下特别承诺,其中第五项承诺涉及有追加对价安排:
1、分红承诺
在2005年至2007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恒顺集团将提议公司2005年度至2007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并保证在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其中2005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2006年度至2007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
2、持股比例承诺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恒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51%。
3、业绩增长承诺
恒顺集团对恒顺醋业的业绩增长做出以下承诺:
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中任一年度净利润比上年环比增长不低于30%(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以上净利润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如果2006年度或2007年度中某一年度,恒顺醋业的净利润环比增长未达到30%或者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恒顺集团将通过其从恒顺醋业获得的现金分红来补偿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但该补偿金额仅以恒顺集团从恒顺醋业获得的现金分红额为限。
4、减持价格承诺
在遵守上述持股比例承诺基础上,恒顺集团还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交易所出售的减持价格不低于16元(如果在此期间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目前,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