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及召开200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0月18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07年10月23日召开了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分别为徐勇辉、安涛、孔德忠、姜方基、陈盈如、郭勇;董事梁志坚因工作原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周荣祖因工作原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徐勇辉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徐勇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与新天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郭勇先生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内容详见公司临2007-020号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增资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郭勇先生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内容详见公司临2007-020号关联交易公告;
3、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制度详见www.sse.com.cn;
5、关于在乌鲁木齐市购买部分房产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出资1500万元购买徕远广场B1区10层(全层)面积为2714.15平方米的房产(实际面积按照最终测绘面积确定),每平方米单价约为5527元,该房产用于办公。
6、关于聘任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预案(此项预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07年度,公司继续聘请北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拟支付该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0万元(包括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07年11月12日(星期一)10:30(北京时间)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11月12日(星期一)10:3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伊力特酒店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议题
1、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2007年11月5日(星期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11月9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昆明路3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3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2、邮政编码:830011
3、联系人:君洁 严莉
4、联系电话:0991—3667490 传真:0991—3672172
八、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在股东单位的职务: (如系自然人股东则毋需填写)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二)委托人 持有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可以按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的以下议案投赞成票: ;以下议案投反对票: ;以下议案投弃权票: 。
(五)股东代理人对会议召开期间可能列入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此项仅适用于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六)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七)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八)法人股东名称 (加盖单位印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九)自然人股东(签字):
(十)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临2007-020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公司拟以持有的新天国际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葡萄酒业)7.28%的股权与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集团)持有的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期货)68.85%的股权进行置换,作为本次股权置换的组成部分,公司同意承担新天集团与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新天期货的16,318,273.07元债务,置换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新天葡萄酒业7.28%的股权,改为持有新天期货68.85%的股权。
同时公司与新天期货另一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团投资)共同对新天期货增资,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350万元,增持350万元股权,兵团投资以现金方式投入1600万元,增持1600万元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天期货2450万元股权,占新天期货注册资本的49%,兵团投资持有新天期货2550万元股权,占新天期货注册资本的51%。
●关联人回避事宜
在进行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时,关联董事郭勇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由于新天葡萄酒业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持有的新天葡萄酒业7.28%的股权投资短期内已无法收回,随着金融期货的上市,将给期货业带来一定的发展机遇,通过此次置换股权、通过新天期货的未来可持续经营,使公司对新天葡萄酒业的股权投资置换为对新天期货的股权投资,从而使投资能够流动起来,通过新天期货未来较好的经营业绩得以弥补,使公司能够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天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的议案》及《关于向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郭勇同时为新天期货的总经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中独立董事郭勇为关联自然人,此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本次会议共有8名董事参会,关联董事郭勇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陈盈如、姜方基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07年10月24日,公司与新天集团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股权置换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同意将持有的新天葡萄酒业7.28%的股权与新天集团持有的新天期货68.85%的股权进行置换,同时公司同意承担新天集团与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新天期货的16,318,273.07元债务作为本次股权置换的组成部分。置换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新天葡萄酒业股权,改为持有新天期货68.85 %股权。
同日,公司与兵团投资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兵团投资以现金方式投入1600万元,增持1600万元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350万元,增持350万元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天期货2450万元股权,占新天期货注册资本的49%,兵团投资持有新天期货2550万元股权,占新天期货注册资本的51%。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独立董事郭勇同时为新天期货总经理,在此次交易中独立董事郭勇为关联自然人。
郭勇,2003年11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10月22日提出辞职申请,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净资产5%或3000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新天期货,目前注册资本3050万元,公司与新天集团进行股权置换并对新天期货进行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公司将持有新天期货2450万元股权,占该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的49%。该公司主营国内商品期货代理;期货咨询、培训。
新天期货目前从事国内商品期货的代理业务,增资到5000万元后,新天期货将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2007年10月24日,公司与新天集团签订了《股权置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置换:公司同意将持有的新天葡萄酒业7.28%的股权与新天集团持有的新天期货68.85%的股权进行置换,同时公司同意承担新天集团与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新天期货的16,318,273.07元债务作为本次股权置换的组成部分。置换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新天葡萄酒业股权,改为持有新天期货股权为68.85 %,置换完成后股权应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同转移。
(2)股权交付:协议签署后,双方于3个工作日内按法律、法规程序共同委托相关人员办理新天葡萄酒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协议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新天期货的各方股东于3个工作日内共同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申请办理变更股权手续,包括按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备齐办理股权变更应当由双方及股东各方各自提交的文件、资料、证明材料;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双方应当就该置换股权的有关事宜要求新天葡萄酒业、新天期货将双方的名称、住所、置换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2、2007年10月24日,公司与兵团投资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新天期货200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该报告,经双方协商增资价格为1元每注册资本。兵团投资以现金方式投入1600万元,增持1600万元股权,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350万元,增持350万元股权。
(2)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与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协议足额认购股份。
(3)生效条件: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3、定价政策:依据新天葡萄酒业200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新天期货2007年9月30日资产情况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分公司审计,出具了编号为中和正信专审字(2007)第13-4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07年9月30日,新天期货资产总额为11,652.17万元、负债总额为8,502.84万元、净资产为3,149.33万元,200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088.5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417.64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以持有的新天葡萄酒业7.28%(即初始投资2980万元)的股权与新天集团持有的新天期货68.85%(即初始投资2100万元)的股权进行置换,作为置换股权的组成部分,公司承担新天期货16,318,273.07元债务。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新天葡萄酒业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持有的新天葡萄酒业7.28%的股权投资短期内已无法收回,随着金融期货的上市,将给期货业带来一定的发展机遇,通过此次置换股权、通过新天期货的未来可持续经营,使公司对新天葡萄酒业的股权投资置换为对新天期货的股权投资,从而使投资能够流动起来,通过新天期货未来较好的经营业绩得以弥补,使公司能够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股权置换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内容真实,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定价,定价方式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关联交易当事人的利益;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增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内容真实,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价方面,此次增资价格依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双方协商定价,定价方式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关联交易当事人的利益;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函及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置换协议、增资扩股协议
4、新天期货审计报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4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临:2007-02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3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证监会)发出《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随后新疆证监局也下发了《关于做好加强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依据上述通知,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全面认真查找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和实施整改计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1、2007年4月26日,公司制定了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并成立了以董事长徐勇辉先生为组长的治理专项活动工作组,公司主要领导及各职能部门领导均参与到此项活动中,公司制定了自查计划,公布了热线电话;
2、2007年4月26日-2007年6月18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查,把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与增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相结合,认真查找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查找问题,拟定整改措施;
3、200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于6月29日公告了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决议公告中公布了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意见及建议的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
4、2007年8月22日至24日,新疆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于9月17日收到新疆监管局下发的《关于伊力特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和整改建议》;
5、2007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伊力特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
6、200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1、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用健全的制度改善公司治理;同时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
整改措施: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度涵盖三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行政管理、项目管理、产供销管理、安全管理、质量卫生管理体系、科技研发管理等方面,公司定期对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和内部审核,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在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也始终把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作为公司治理工作的重点之一,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内控制度的要求涵盖公司业务的方方面面,其系统性和复杂性均比以前有很大提高,为此公司对照自身情况、结合公司治理的要求,分别制定和修订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今后公司还将根据现代企业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以往内部管理、内控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整理和修订,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以保证各项制度的合规、有效和适用,通过建立完备的内控制度来完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以及经理层之间权责关系,形成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同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2、尚存在部分董事、监事兼任公务员的现象;
整改措施:公司目前的三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将在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时进行换届选举,整改上述问题。
3、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增强其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措施:公司证券部对照《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学习,并汇总整理后形成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材料》,发放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要求相关人员进行自学的同时,利用召开董事会期间,组织进行相关资料的学习。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创造条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公司治理等各种培训,还要聘请专家授课的方式深入学习。同时公司证券部收集整理相关的政策信息和法律法规信息,每月制定《政策法规信息》,及时提供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学习,从而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更新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方面的知识结构,增强对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提高公司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
4、需要加强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及投资收益的可控性;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指定有详细的议事规则。今后将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公司也将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决策的事前沟通,集思广益,充分论证,使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前分析、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重要支持。同时公司经营班子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决议,控制投资过程中和过程后的风险,确保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前期的投资项目由于缺乏科学民主决策,存在一定的隐患。但是通过公司经营班子积极努力,目前已经初见成效,部分项目已经收回投资款,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的相关权限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加强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投资收益的可控性,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
三、对新疆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1、规范运作方面
(1)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记录出席股东及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缺少股票账户卡、会议通知、经审议的议案的详细内容;
(3)公司监事会会议资料缺少会议通知、表决票、经审议的议案的具体内容,且部分监事会决议未加盖监事会公章,会议资料未单独成册保存;
(4)公司监事会没有会议记录;
(5)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缺少会议通知、会议议案具体内容,部分董事会决议未加盖公章;
(6)公司存在两次董事会在同一天召开的异常情况;
整改措施:由于前期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人员未配备到位,相关会议资料的编制、档案资料的存档存在不同程度的遗漏和错误,目前公司已经加强了此方面工作,新聘任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今后还将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同时公司已经重新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需经公司2007年10月23日召开的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目前公司证券部已经完成前期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和召开程序,按照规范性要求、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的编制会议通知、会议资料、董监事签名册、决议等文件,安排专人管理档案,定期归档,确保三会资料的规范完整,避免上述不规范现象的再次发生。
2、公司独立董事陈盈如所在的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证券法律服务,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关于“律师担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律师独立性的情形的,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所任职公司的委托,为该公司提供证券法律服务。”的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独立董事陈盈如是公司二届、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分别经公司2002年6月29日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公司2005年11月11日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陈盈如目前任职于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按照2007年3月9日下发、2007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律师担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律师独立性的情形的,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所任职公司的委托,为该公司提供证券法律服务”,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独立董事也将任满两届,公司将在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时完成换届选举,改选公司独立董事。
3、内控制度建设和管理方面
(1)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并且尚未依照新会计准则对现有财务制度予以及时修订;
(2)公司尚未建立起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3)公司尚未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建立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的内审机构,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整改措施:
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设立会计机构,建立了完备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会计政策,具有较为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实施严格统一的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公司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了新会计准则,公司也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会计准则,公司在年报中就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作了详细地描述,由于实行新会计准则时间不长,公司未能及时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更新。目前公司已开始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施新会计准则过程中的实际经验对财务制度进行逐步修订,年底前修订完毕,使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货款的回收、费用的发生与归集、投资与筹资等环节有明确的分权审批、授权程序、签章等制度,对公司产供销实施有效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公司目前对分、子公司的管理主要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展开,分、子公司设立后公司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分别派出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负责分、子公司的具体管理工作,每月编制上报分、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定期到下属公司进行检查,但是规范运作方面的管理一直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为此,公司今后将在加强公司规范运作管理的同时,加强下属公司的规范运作,年底前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同时将配备人员设立审计部,制订详细的内审制度早日正常开展工作,要求审计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准则开展工作,做到审计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方案,有结果,从而加强公司内部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的日常运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由审计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以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3、透明度方面
(1)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中未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予以补充完善;
(2)公司尚未建立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
(3)公司近期多次出现信息披露不及时、重大事项先实施后审议、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形,信息透明度不高;
整改措施:公司重新修订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将于2007年10月23日提交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制度中增加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等内容,全文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公司已经制定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7年9月20日召开的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文已经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关于信息披露工作方面,公司目前已经聘任了新的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工作,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和提高信息披露管理人员的素质,公司原制定的《信息质量控制制度》,内容包含从信息收集、整理、传递、信息披露等各个关键点的工作职责、信息传递的渠道以及对各个关键点的考核办法。但是随着新的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信息的内部流转体制,重新修订公司《信息质量控制制度》,尽快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严格执行。同时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决策和其他内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众评议阶段发现问题的整改
自2007年6月18日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以来,公司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治理状况的相关评议信息。
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改进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建议,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本次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公司的现场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不但帮助公司找出了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思路,还使公司认识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继续完善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不断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将治理专项活动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切实构建好公司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切实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