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李永进、总经理尹自波、总会计师周春宁及财务部长李宝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77,206,039.60 | 1,375,069,942.09 | 21.97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675,814,715.77 | 630,812,916.64 | 7.13 |
每股净资产(元) | 4.69 | 4.37 | 7.3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4,993,190.15 | 392.2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05 | 392.6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41,736,626.65 | 67,714,199.13 | 19.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9 | 0.47 | 20.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4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9 | 0.47 | 20.83 |
净资产收益率(%) | 6.18 | 10.02 | 增加0.6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6.22 | 10.34 | 增加0.69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86,540.2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127,672.90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377,131.97 |
合计 | -2,137,081.1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82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795,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3,536,62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66,15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92,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夏青龙管道有限公司 | 2,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夏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1,499,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444,081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华丽 | 658,9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项 目 | 2007年9月30日 | 2006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变动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 | 234,869,871.82 | 69,687,080.84 | 237.04 | 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29,806,715.05 | 12,396,800.00 | 140.44 | 销售业务增长所致 |
预付款项 | 80,538,691.46 | 16,004,840.20 | 403.21 | 预先支付股权收购款 |
其他应收款 | 13,732,210.02 | 4,422,410.82 | 210.51 | 保证金及代垫运费增加 |
在建工程 | 49,311,250.71 | 8,917,764.08 | 452.96 | 余热发电项目的开工及生产线技术改造 |
工程物资 | 17,322,282.03 | 304,422.83 | 5,590.20 | 为余热发电项目及生产线技术改造而购进所需的材料或设备 |
短期借款 | 470,370,000.00 | 284,460,000.00 | 65.36 | 新借入短期借款 |
应付票据 | 25,930,000.00 | 5,000,000.00 | 418.60 | 公司增加了票据支付方式 |
预收款项 | 62,555,977.94 | 2,165,350.70 | 2,788.95 | 销售业务转入旺季,预收货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2,455,346.82 | 30,021,988.72 | -58.51 | 应付福利费的冲回 |
应交税费 | 42,058,289.86 | 15,867,385.11 | 165.06 | 销售收入增加及本期应交未交所得税费用导致期末余额大幅上升 |
应付股利 | 5,368,935.70 | 3,768,935.70 | 42.45 | 本年宣告发放股利,未支付完毕 |
其他应付款 | 41,236,338.00 | 88,142,558.77 | -53.22 | 支付了部分未付款项 |
长期应付款 | 0 | 20,209,520.91 | -100.00 | 支付了全部未付款项 |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中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项 目 | 2007年7-9月 | 2006年7-9月 | 增减比例 (%) | 变动主要原因 |
营业收入 | 276,695,103.17 | 226,112,187.94 | 22.37 | 销售量增加,销售价格上升所致 |
销售费用 | 32,637,609.92 | 17,203,526.67 | 89.71 | 销售业务增加,相应销售费用上升 |
管理费用 | 14,132,060.43 | 9,898,546.05 | 42.77 | 人工成本费用及其他费用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726,103.90 | 1,221,197.02 | -40.54 | 计提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886,929.38 | 542,696.59 | 63.43 | 地方教育费及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4,908,261.06 | 2,345,731.18 | 109.24 | 利润增加所致 |
3.2007年1-9月,公司现金流量表中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项目 | 2007年1-9月 | 2006年1-9月 | 增减比例 (%) | 变动主要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993,190.15 | 29,454,639.44 | 392.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910,409.26 | -1,167,339.99 | 8,316.1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7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公司收购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以现金3677万元收购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股权收购事宜尚在进行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持有赛马实业的原非流通股份自本次股改方案实施之日(即2006年8月15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赛马实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截止目前,上述承诺尚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元) | 持股数量(股)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价值 (元) |
银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0 | 10,000,000 | 1.37 | 12,500,000 |
小计 | 12,500,000 | 10,000,000 | - | 12,500,000 |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永进
2007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7-033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0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永进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股东135人,代表公司股份97635138股,占公司总股本144216000股的67.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0人,代表公司股份90298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61%;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公司股份7336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周塞军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已于2006年8月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经过逐项检查,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964436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78%,56283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58%,628666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64%。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公开增发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50730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52%,898016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92%。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2.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增发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含8000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4808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92445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95%。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3.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增发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 4827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922558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95%。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4.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增发对象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帐户的中国境内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本次增发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可按其在本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以一定比例优先认购。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4808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92445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95%。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5.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确定。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具体发行价格将按新的政策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4808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92445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95%。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6.上市地点
本次公开增发的股票发行完成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4808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92445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95%。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开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73780万元,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1)投资12549万元用于水泥粉磨系统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 %,4766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 92865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95%。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2)投资17250万元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对公司现有的六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4×6000KW余热电站。
表决结果:9639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73%,4766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758658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78 %。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3)投资25565万元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为消化利用工业废渣,在宁夏石嘴山市利用能源化工企业产生的电石渣等工业废渣建设一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6466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66%,75865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78%。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4)投资18416万元利用先进工艺替代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建设2×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4766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92865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95%。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项目全部实施共需投入资金约73780万元,拟由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解决,如果募集资金净额不足,则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动用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先行投资部分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置换先行投入的自有资金及后续投入。
8.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新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4946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51%,91065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93%。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9.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增发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4766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92865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95%。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还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行,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4766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92865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95%。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62298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47666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928658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95%。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完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
1.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原股东优先配售数量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签署与本次增发相关的、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增发新股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增发股票申报事宜。
4.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股票发行的审核反馈意见,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调整。
6.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及验资和工商登记事宜。
7.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存管、登记等相关事宜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事宜。
8.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公开增发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增发A股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增发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可酌情决定该等增发计划延期实施。
表决结果:962369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7%,57114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58%,827075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5%。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周塞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