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丙洲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存远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翟清海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10,606,737.92 | 762,757,280.86 | 6.27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139,154,098.61 | 146,498,435.32 | -5.01 |
每股净资产(元) | 0.9051 | 0.9529 | -5.0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6,997,191.23 | 34.7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57 | 18.44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1,617,959.19 | 711,285.33 | 86.1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05 | 0.0046 | 86.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20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05 | 0.0046 | 86.91 |
净资产收益率(%) | -1.16 | 0.51 | 增加14.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3.11 | -2.29 | 增加11.55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732.56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3,682,220.1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20,302.34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49,839.78 |
合计 | 3,916,629.7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6,79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力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537,58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 7,537,58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济南德信诚商贸有限公司 | 1,714,84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新锦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 1,139,96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 1,09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海口市东升城市信用社 | 9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杭州国梁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陶心娴 | 63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杜鹏霞 | 43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 378,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期末较年初增加29,329,856.56元,增加比例为34.88%,主要原因是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4,310,000.00 元,下降比例为57.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兑付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比年初增加4,266,315.42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购建窑炉工程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比年初增加32,613,891.73元,增加比例为43.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所致。
5、预收帐款期末比年初减少15,969,788.57元,减少比例为51.9%,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度预收货款结转销售收入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比年初增加22,842,667.24元,增加比例为41.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增加暂借款项所致。
7、收到的税收返还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132,234.84元,减少比例为56.93%,主要原因是出口退税率降低所致。
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1,231,644.20元,减少比例为72.74%,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收回关联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而本期无此项收入所致。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2,439,139.92元,增长比例为34.76%,主要原因是本期主营业务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10、因公司2007年7月以现金方式收购了山东力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98%的股权(详见7月31日公司公告、亦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故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山东力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相应比较合并报表已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调整。其中,山东力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1860.31万元,抵消内部交易营业收入4602.24万元,纳入合并报表营业收入7258.07万元,1-9月份实现利润172.28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丙洲
200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力诺太阳 编 号:临2007-023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6日以书面和电邮形式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10月23-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丙洲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内容同时知照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由于其个人原因,会议同意刘守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请求。公司董事会对刘守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议同意聘任李明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上交所审核,未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异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何亚斌、王筱鹏、罗向阳先生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新任董事会秘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履行了法定程序。
另: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仍由向丽娟女士担任,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也未发生变化。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公司以部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与武汉美宝恒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宝恒”)现有股东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由本公司以所属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的房屋建筑物评估作价,对美宝恒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实部分资产现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鄂众联评报字[2007]第048号),以200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拟用于增资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资产合计评估值为6324.65万元,分别为:
(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WP国用(95)字第0174-1号、硚国用(97)字第02040003号,位于硚口区古田路17号,面积62487.11平方米,帐面价值1493.31万元,评估价值4670.44万元;
(2)房屋建筑物系位于上述土地使用权之上房屋建筑物,面积43173.04平方米,帐面价值1502.18万元,评估价值1654.21万元。
增资后,美宝恒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824.65万元,本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92.67%,美宝恒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投资,只是公司资产持有方式的变更,对本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
美宝恒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敬请参见今日本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25日
附:李明春先生简历
李明春,男,34岁,中共党员,经济师,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2年1月担任山东中创实业总公司证券部交易员;2002年2月至2007年8月担任力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副主任;200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力诺太阳 编 号:临2007-024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拟以所属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的房屋建筑物评估作价,参与“武汉美宝恒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宝恒”)的增资扩股。
●投资金额和比例:美宝恒公司原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本公司拟用于增资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资产合计评估值为6324.65万元,增资后,美宝恒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824.65万元,本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92.67%,美宝恒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投资期限:长期
●预计投资收益率:由于本次投资只是母公司资产持有方式由投资性房地产转变为长期股权投资,所以对本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投资标的本身存在公司经营风险、宏观经济风险、市场风险。
2、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理顺资产管理渠道,提升资产的专业化管理水平,经与美宝恒现有股东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由公司将所属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的房屋建筑物以评估值6324.65万元作价,参与“武汉美宝恒贸易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增资后,美宝恒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824.65万元,本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92.67%,美宝恒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由于美宝恒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07年10月23-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丙洲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内容同时知照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以部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武汉美宝恒贸易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王秀芝(60%股权)、李华(40%股权)于2007年8月14日发起成立,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工商注册登记号:420100000010027,公司住所:武汉市古田路十七号,法定代表人:王秀芝。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产品、玻璃制品销售;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用于投资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的房屋建筑物均为与公司原涂料业务相关的资产。2001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公司将该部分土地和房产租赁给控股股东力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使用,年租赁费为75.41万元+2.5%管理费+相关税费。经与美宝恒现有股东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由本公司以上述资产的评估值作价,对美宝恒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实部分资产现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鄂众联评报字[2007]第048号),以200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拟用于增资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资产合计评估值为6324.65万元,分别为:
(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WP国用(95)字第0174-1号、硚国用(97)字第02040003号,位于硚口区古田路17号,面积62487.11平方米,帐面价值1493.31万元,评估价值4670.44万元;
(2)房屋建筑物系位于上述土地使用权之上房屋建筑物,面积43173.04平方米,帐面价值1502.18万元,评估价值1654.21万元。
以上资产皆为本公司所属自有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07年9月28日与美宝恒公司原股东王秀芝、李华共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接受本公司作为新股东参与美宝恒公司的投资。公司将以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的房屋建筑资产以评估值6324.65万元作价对美宝恒公司增资,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4.80%。
增资完成后,美宝恒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824.65万元,本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92.67%,美宝恒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原股东王秀芝和李华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金额分别为300万元和200万元,本次增资后持股权比例分别为4.40%和2.93%。
上述协议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承诺将于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
协议各方承诺将严格履行协议规定,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只是公司资产持有方式由投资房地产转变为长期股权投资,对本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公司经营风险、宏观经济风险、市场风险。
本次投资完成后,美宝恒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2、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2、《武汉美宝恒贸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3、《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实部分资产现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鄂众联评报字[2007]第048号)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