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王之珮,因公出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黄迪南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晓莉财务总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飙部长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592,509,228.52 | 3,224,490,264.12 | 11.41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2,280,948,897.97 | 1,975,033,373.66 | 15.49 |
每股净资产(元) | 4.47 | 3.82 | 17.0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032,894.5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136,488,661.77 | 465,691,621.68 | -14.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6 | 0.90* | -16.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9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6 | 0.90 | -16.13 |
净资产收益率(%) | 5.89 | 20.11 | 减少2.9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5.89 | 20.00 | 减少2.93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48,713.3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22,138.00 |
合计 | 2,670,851.39 |
* 2007年9月,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上半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公司净利润调整为329,202,959.91元, 基本每股收益调整为0.64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97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际金融-渣打-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 PTE LTD | 1,451,359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京市辽通电脑有限公司 | 1,427,43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999,918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奥通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61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0,766 | 人民币普通股 |
庞金毛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仕康 | 29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山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64,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侯炯 | 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30日和2007年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电股份的预案》,确定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1:7.32,即1股上电股份的股份换取7.32股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即使上海电气(2727.HK)和上电股份(600627.SH)的股票价格发生波动,合并双方的董事会也不会协商调整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或向各自股东大会提交包含新的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的合并方案。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 股同时进行,互为前提,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的A 股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上电股份,其发行A 股行为和换股吸收合并交易尚需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法定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报告期内,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遵守了本承诺。
2、特别承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报告期内,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遵守了本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27 证券简称:上电股份 编号:临2007-037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5日在公司总部(上海市愚园路1395号五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07年10月15日派专人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各位董事和监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之珮委托独立董事江秋霞代为出席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黄迪南主持,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审议《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对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由于历史原因,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长期应付公司1513万元,其资产负债率达到77%,对其经营活动以及享受优惠措施政策产生负面的影响。
为改善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公司同意对其增资1513万元,增资后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619万元人民币。增资资金将全部用于归还公司的应收款。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下降至5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签署内蒙古准格尔市友谊发电厂2×660MW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工程设备订货合同的预案
(详见公司重大合同公告临2007- 038)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5日
附:《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第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28日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找,并制定了整改计划。
此次活动从4月28日活动开始到,6月30日完成公司自查阶段工作。在这一阶段,公司迅速组成了以董事长黄迪南先生为组长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和以总经理冯樑先生、董事会秘书何延庆先生等公司高管为组员的专项治理活动工作小组,公司主要部门均参与到此次活动中。
一、对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司按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控制度,这 些制度得到了有效的遵守和实行,公司治理总体来说比较规范,但是 针对公司过去几年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以下几方面需要做出改进: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规范运作存在一定的瑕疵
具体说明:通过自查,公司发现部分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纪录中存在记录人未签名;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没有出席会议的股东发言;受托出席会议的董事代替委托董事签名,但未注明代理字样;股东大会中没有记录三届十四次监事会仅有一名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等。
经调查,上述情况的发生主要是工作人员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条规时,产生疏忽和误解而造成,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细节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整改措施:在证券部安排下,参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工作人员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的学习。通过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系统性温习,工作人员更加熟悉了对董、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并在实践中进行了改进,完善了具体操作中各个细节。另外,公司不断加强董、监事的合规培训工作,保证公司董、监事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同时改进董事、监事委托出席和签字等相关细节。
整改时间: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规范;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以前未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具体说明:公司董事会未设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及其工作细则,法人治理结构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公司已于2007年5月30日成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且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这将保证公司董事会更好地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也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三)公司下属企业的部分生产用地存在“二证不合一”或生产用地归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有
具体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以下简称:人民电器厂)拥有共和新路3015号、汶水路100号的生产用房地产,该两处房地产权证上权利人却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仅在附记中记载房屋属人民电器厂所有;公司的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上海继电器有限公司的使用的厂房和土地均属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目前公司每年与实际控制人签订上述土地和厂房的租赁协议。
整改措施:为拓展人民电器厂和上海继电器有限公司的生产规模,公司于2006年8月召开董事会,同意建立青浦中低压电器基地,目前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二期工程在年内启动。待青浦中低压电器基地正式建成后,将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生产用地“两证不合一”及生产用地归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有的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间:2008年底之前;整改责任人:董事长
二、对公众评议发现问题的整改
公司未收到股东提出的与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的问题。
三、对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上海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检查后,发现公司治理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建议进行整改。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认真分析问题所在,并完善相关制度,彻底进行整改,以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质量。
(一) 公司规范运作方面
问题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规范运作存在一定的瑕疵
上海证监局在公司现场检查中就公司规范运作所发现“三会运作”问题与公司在自查中发现的第一个问题相同。
整改时间: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规范;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问题二: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未经董事会审议,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符。
整改措施:公司有关部门分别于2003年和2004年制定了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在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未上报给公司董事会。现公司已修订了原《总经理工作细则》,并已于2007年8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问题三:公司经营层的薪酬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上市公司治理细则》相关规定不符。
整改措施:公司已责成有关部门,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修订《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拟在2008年6月底前上报给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从2007年年度考核起,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按照公司上述治理文件和内控制度执行。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
问题四: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不符合《公司章程》。
具体说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向财务总监负责,这与《公司章程》中“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的规定不符。
整改措施:2007年5月,公司分别召开三届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和四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人选的议案》。通过本次公司机构调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直接向董事会专门机构,即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以进一步完善。
问题五:公司下属企业的部分生产用地存在“二证不合一”或生产用地归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有。
上海证监局在公司现场检查中就公司规范运作所发现的第六个问题与公司在自查中发现的第三个问题相同。
整改时间:2008年底之前;整改责任人:董事长
问题六:个别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
具体说明:公司于2001年和2006年,分别收购了上海互感器厂有限公司和上海继电器厂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两家公司),在收购前两家公司已持有公司法人股61200股、8000股,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措施:目前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原有法人股将在2007年11月解除禁售,公司已通知两家公司,在2007年11月底前出售上述股权,从而解决上述问题。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
(二) 公司财务核算方面
问题一:投资收益未反映在2006年度损益中。
具体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将2006年出售的申能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投资收益61.5万元反映在了2007年的损中。原因是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人股工作由公司指派人员专门管理。该工作人员年底辞职,交接工作存在一定疏漏,因此直到2007年1月初,新指派人员才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2006年11月份已抛售了其持有的申能股份的法人股,并于当月向证券公司收回该款项,经公司审计机构立新会计师事务所的认可,同意该笔收入进入公司2007的损益中。
整改措施:公司拟制定相关的法人股管理细则,完善内部控制,杜绝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问题二:部分账目分类不正确。
具体说明:2006年度,公司损益表“其他业务支出”中列支了应计入管理费用的咨询费、审计费、董事会费等事项,该部分费用金额为723万元。
整改措施:公司已认识到原有事项账目分类存在问题。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在2007年已统一将咨询费、审计费、董事会费用等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不再将上述费用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中核算。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整改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状况的总体评价良好,发现的问题与上海证监局在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第三个问题和第四个问题相同,公司已在上文中就该问题的整改作出答复。
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评价意见和监管建议,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27 证券简称:600627 公告编号:临2007-038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 :销售合同,共同用于内蒙古准格尔友谊坑口电站2×660MW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工程。
2、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正式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后一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4、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不大。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1、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0月25日在公司总部(愚园路1395号)第三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之珮委托独立董事江秋霞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黄迪南主持,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与内蒙古准格尔友谊电厂筹建处签订《汽轮发电机订货合同》、《锅炉订货合同》和《汽轮机订货合同》。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正式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汽轮发电机订货合同》合同标的为:汽轮发电机2台。
《锅炉订货合同》合同标的为:660MW超临界锅炉2台。
《汽轮机订货合同》合同标的为:汽轮机2台。
工程名称:内蒙古准格尔友谊坑口电站2×660MW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工程
2、合同合作方情况
合同合作方:内蒙古准格尔友谊电厂筹建处
内蒙古准格尔友谊电厂筹建处受内蒙古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准格尔友谊电厂的出资方)的委托,与公司签订合同。本公司与上述公司无关联关系,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汽轮发电机订货合同》主要条款为:
1、合同价款:1.65亿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汇票
3、履行地点和方式:内蒙古友谊发电厂铁路专用线,采用铁路运输的方式
4、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后一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5、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正式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且卖方收到买方合同预付款后;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07年9月12日于北京
(2)《锅炉订货合同》主要条款为:
1、合同价款:6.54亿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汇兑
3、履行地点和方式:内蒙古友谊发电厂现场的铁路或公路
4、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后一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5、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正式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合同签署时间:2007年9月12日于北京
(3)《汽轮机订货合同》主要条款为:
1、合同价款:3亿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汇票
3、履行地点和方式:内蒙古友谊发电厂铁路专用线,采用铁路运输的方式
4、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后一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5、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正式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且本公司收到买方合同预付款后;经卖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合同签署时间:2007年9月13日于北京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 该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2、 该合同的生效实施将为本公司在开展电厂业务方面积累经验,对今后进一步拓展同类业务产生积极地影响,但对公司未来的各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贡献较小。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该合同为供货合同,货款全部收到后才发货,相对风险较小。
2、内蒙古准格尔友谊电厂筹建尚需得到国家发改委的审批,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合同文本及附件。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27 证券简称:上电股份 编号:临2007-039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07年10月15日派专人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各位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敷彪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且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27 证券简称:上电股份 编号:临2007-040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电股份”) 于2007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的预案》、《关于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的预案》、《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并协议〉的预案》、《关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具体事宜的预案》等,并决定于2007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文件,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阅。
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
1、上电股份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董事会已确定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根据合并双方的换股价格确定的换股比例为1:7.32,即1股上电股份的股份换取7.32股上海电气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上述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将提交各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即使合并双方已上市交易的股票的价格发生波动,合并双方的董事会也不会协商调整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或向各自股东大会提交包含新的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的合并方案。
2、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经获得合并双方董事会的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不参与股东大会关于此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议案的表决,股东大会对本次相关议案的通过完全取决于上海电气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形,因此股东大会是否批准本次吸收合并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此次吸收合并未被股东大会批准,则本次吸收合并将停止执行。
3、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与上海电气发行A 股同时进行,互为前提,上海电气所发行的A 股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上电股份,其发行A 股行为和换股吸收合并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能否取得上述审批机关的核准或批准以及最终取得上述审批机关核准或批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
4、由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尚存在不确定性,考虑到股票市场可能存在的非理性波动,本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定于2007年11月8日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0月30日,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1月8日下午2: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宛平路315号(近肇嘉浜路)宛平宾馆3楼中央会议室。
另外,请投资者关注本次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627 | 上电投票 | 4 | A股 |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的预案 | 1元 |
2 | 关于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的预案 | 2元 |
3 | 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合并协议》的预案 | 3元 |
4 | 关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具体事宜的预案 | 4元 |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撒单。
三、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上电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项议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627 | 上电投票 | 买入 | 1元 | 1股 | 同意 |
738627 | 上电投票 | 买入 | 1元 | 2股 | 反对 |
738627 | 上电投票 | 买入 | 1元 | 3股 | 弃权 |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4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电股份的相关议题,请股东网络投票时,对上述相关议案逐一表决。如只部分表决,其剩余未表决议案则视为弃权票,将影响到表决结果,敬请投资者投票表决时特别注意。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6日